2021年二手期房買賣房合法嗎
2018年二手期房買賣房合法嗎
一直有當事人糾結於期房尚未竣工、還沒有辦出產證,這樣的房子是不是可以買賣買賣合同即使簽訂,會不會因爲違法而無效呢其實,我們通常所說的“期房限轉”是指期房轉讓不能像一般的二手房買賣那樣去交易中心辦理預告登記,至於期房買賣合同的法律效力問題,是沒有任何影響的。
買賣二手期房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一)買賣合同只要辦了公證就有強制執行力了嗎
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合同後,買方忌憚於賣方將來一房二賣或者乾脆不願意過戶,所以往往會選擇在公證機關的公證下籤訂買賣合同,認爲公證過的合同賣方就不能違約了,即使違約買方也可以向法院要求強制過戶。其實這是一個大大的誤解,公證機構或者律師見證不過是對合同是否違法、是否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進行第三方證明,其不可能起到對合同將來履行情況產生任何約束力的作用,要違約還是要違約,避免不了。
(二)買方與誰籤合同最保險
期房買賣,通常有兩種交易模式:一是買賣雙方直接與開發商辦理更名手續,即買方直接與開發商簽訂預售,賣方完全退出交易,由買方取代原先賣方的地位——這是最保險的期房買賣交易模式,當然前提是開發商原因配合;二是由買賣雙方簽訂合同,其名爲買賣合同,實質卻是債權轉讓合同——這是目前市場上最常見的交易模式。
(三)重視《債權轉讓通知書》
買方如果與賣方簽訂期房買賣合同,首先要確認賣方是否已經付清了到期該付的房款,再在合同上約定將賣方對開發商的全部權利讓渡給買方,同時賣方需要出具一份《債權轉讓通知書》送達給開發商,因爲法律規定債權轉讓必須通知債務人,否則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四)最大限度避免一房二賣
爲防止賣方在與買方簽完合同後,又將房子賣給他人,導致買方的置業期望落空,買賣雙方可以約定:賣方將與開發商簽訂的預售合同、發票等正本交予中介公司或保管,此舉可以最大限度避免一房二賣情況的發生。
(五)賣方到時不賣了,買方怎麼辦
如果賣方在拿到小產證後反悔了,不賣了,這個時候買方怎麼辦除了按照合同約定追究外,還有其他保障嗎根據的規定,買方除了要求違約金外,還有權要求賣方繼續履行合同,也就是要求賣方繼續把房子交易過戶給買方,因爲繼續履行同樣是一項重要的違約責任,它和違約金並行不悖,可以同時主張。
(六)稅費承擔需要及早了解
按照期房買賣的通常交易流程,開發商先將房子過戶給賣方,賣家再將房子過戶給買方,在這個環節中,房子交易了兩次,契稅也就要徵收兩次(賣方和買方各繳一次),營業稅要徵收一次(賣方繳)。買賣雙方如果對稅費承擔沒有事先約定,極易產生糾紛。如果約定稅費都有買方承擔,賣方只要一個到手價,那麼買方一定要做好比買一般二手房繳納較多稅費的思想準備。
大家有投資需求的,可以進行二手房期房的買賣,這個是合法的。當今社會的房價是一天一個價,購買期房也是有很多好處的,期房比現房要便宜很多,期房最適合投資用。不過期房唯一的缺點就是不穩定,怕開發商因爲經濟壓力,最後無法完成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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