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與錯告的區別有哪些?
實踐中,許多人會因爲一些莫需有的罪名而被他人告上法庭或進行檢舉,對於被舉報者或被控告人來說,這種行爲明顯地使他們的生活受到了影響。而主觀上,控告者有可能是錯告或誹謗,那誹謗與錯告的區別有哪些?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了相關內容,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誹謗與錯告的區別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爲。
錯告控告人或者檢舉人對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機關所作的不符合事實的錯誤的控告或者檢舉。錯告表現爲控告人或者檢舉人沒有陷害他人的主觀故意,也不是捏造事實、僞造證據,僅由於控告人或者檢舉人對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瞭解不實或者有片面性而造成。
二、誹謗罪的構成要件
1、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與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犯罪侵犯的對象是自然人。
2、客觀方面
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實施捏造並散佈某種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爲。
(1)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爲,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佈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也不構成本罪。
(2)須有散佈捏造事實的行爲。所謂散佈,就是在社會公開的擴散。散佈的方式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言語散佈;另一種是文字,即用大字報、小字報、圖畫、報刊、圖書、書信等方法散佈。所謂“足以貶損”,是指捏造並散佈的虛假事實,完全可能貶損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事實上已經給被害人的人格、名譽造成了實際損害。如果散佈虛假的事實,但並不可能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或無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則不構成誹謗罪。
(3)誹謗行爲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從誹謗的內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誰,就可以構成誹謗罪。如果行爲人散佈的事實沒有特定的對象,不可能貶損某人的人格、名譽,就不能以誹謗罪論處。
(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爲必須屬於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雖有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爲,但沒有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則不能以本罪論處。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導致被害人自殺的等等情況。
3、主體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單位不能構成犯罪主體。
4、主觀方面
本罪主觀上必須是故意,行爲人明知自己散佈的是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明知自己的行爲會發生損害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並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行爲人的目的在於敗壞他人名譽。如果行爲人將虛假事實誤認爲是真實事實加以擴散,或者把某種虛假事實進行擴散但無損害他人名譽的目的,則不構成誹謗罪。
誹謗表現爲主觀上的故意,即明知他人並未有被控告的事實,卻仍然故意散播不實的事實,以損害他人的利益,而錯告則在主觀上表現爲過失,即認爲他人有被控告的事實才進行控告,主觀上沒有誣陷他人的故意,兩者在性質上是不相同的。
-
民法典侵害名譽權構成要件有哪些
律師解析:侵犯名譽權的構成要件如下:1、行爲人客觀上存在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併爲第三人知悉。侵權人實施了侮辱、誹謗等行爲。2、行爲人主觀上有過錯。這種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3、被侵害的對象應當是特定的人。4、在後果上,侵權人的行爲對受害人的名譽造成了較嚴...
-
侵犯個人隱私的需要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侵犯個人隱私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被侵犯者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維權。人民法院受理後,會開庭審理查明案件的事實以及審查證據,並依法作出判決;且判決書會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是違法行爲,受害人可以依法向公安機...
-
網絡侵權行爲有哪些
律師解析:網絡侵權行爲就是把線下的侵權行爲搬到網上進行實施,其構成要件和一般侵權行爲完全一致,包括:侵犯他人名譽榮譽權的行爲、侮辱誹謗的行爲、侵犯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的行爲、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消息的行爲、轉發他人個人隱私的行爲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
-
淘寶罵人罰300是否屬於輕微?
律師解析:淘寶罵人罰300屬於情節輕微。辱罵他人可能構成侵權,一般辱罵行爲侵犯了對方的名譽權,構成民事侵權責任,我國法律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