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哪些生意需要交稅
稅務行政複議2.82W
律師解析:無論任何生意,只要達到稅務徵收規定的條件,都應當按照規定繳稅。
按規定,稅收的開徵、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
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徵、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決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
免徵增值稅的項目有: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2、避孕藥品和用具;
3、古舊圖書;
4、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6、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7、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除前款規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
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按規定,稅收的開徵、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
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徵、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決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
免徵增值稅的項目有: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2、避孕藥品和用具;
3、古舊圖書;
4、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6、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7、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除前款規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
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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