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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偷稅漏稅的處理條款是怎麼樣的?

關於偷稅漏稅的處理條款是怎麼樣的?

關於偷稅漏稅的處理條款是怎麼樣的?

偷稅行爲是違法行爲。只要是因爲納稅人的原因少繳稅款,不論主觀客觀,一律視爲偷稅!其刑事責任與偷稅數額有關,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30% 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10萬元以上,處3 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

由於有些納稅人是在不經意間產生偷稅並達到承擔刑事責任的數額,而一旦達到此數額補稅爲時已晚,司法程序已經啓動,稅務機關已無權過問,必須移交司法機關。單位犯罪,對單位處以罰金,並對主管人員判處刑罰。單位是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人,如未代扣代繳,被查出後個人所得稅將由單位承擔。

漏稅,只有因爲稅務機關的過失而使納稅人少繳稅款才叫漏稅。稅務機關3年內可以追徵;特殊情況追徵期可延長到10年;偷騙稅的追徵期是無限的。

逃稅罪的立案標準

逃稅罪是指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的行爲。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稅款、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2、納稅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偷稅與不申報納稅的界限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已經依法辦理稅務登記或者扣繳稅款登記的;依法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經稅務機關依法書面通知其申報的;尚未依法辦理稅務登記、扣繳稅款登記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經稅務機關依法書面通知其申報的。

另外,《稅收徵管法》第64條第2款規定,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可見,對於不申報納稅的行爲,《稅收徵管法》雖然也規定要對其進行處罰,但不是作爲偷稅行爲處罰的。而是在偷稅之外,用另外的條文加以規定。可見,在對偷稅的界定上《稅收徵管法》與《刑法》已經統一起來了。今後,對偷稅的界定,稅務機關的標準與司法機關的標準將趨於統一。需要注意的是,稅務機關以前的某些規範性文件將不申報納稅規定爲偷稅,這與新《稅收徵管法》不盡一致,在新的《稅收徵管法》實施後這些規定將自然歸於無效。

綜合上面所說的,偷稅漏稅是屬於嚴重的違反了法律條規,處罰的標準就會按照偷稅漏稅的金額大小來進行判定,漏的稅越多,那麼處罰的刑法就會越重,所以,千萬不要做出一些違法的事情,不僅到頭來會害了自己,有可以還會害了別人。

標籤:偷稅漏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