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稅罪構成既遂怎麼判刑
一、抗稅罪構成既遂怎麼判刑
抗稅罪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抗稅罪是負有納稅義務的人或者企業、事業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故意違反國家稅收法規,採取公開對抗的方法,拒不繳納稅款,情節嚴重的行爲。
抗稅罪表現爲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行爲。這是抗稅罪與偷稅罪的根本區別。所謂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對他人身體實施襲擊或者使用其他強暴手段,如毆打、傷害、捆綁、禁閉等足以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爲;所謂脅迫,裏指犯罪分子對他人進行威脅、恫嚇,達到精神上的強制、使他人不能抗拒的手段。
二、抗稅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既侵犯了國家的稅收管理制度,又由於採用暴力、威脅方法抗拒繳納應納稅款,必然同時侵犯執行徵稅職務活動的稅務人員的人身權利。其犯罪對象,包括依法應繳納的稅款及依法徵稅的稅務人員。這裏的稅款是除關稅以外的國內稅收。這是的稅務人員也限於依法徵收國內稅的工作人員。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違反稅收法規,以暴力、威脅方法把不繳納稅款的行爲。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依法負有納稅義務和扣繳稅款義務的人,既包括個人、也包括單位,這裏沒有明確規定單位可以成爲本罪的主體。但從本條的立法精神以及抗稅罪和偷稅罪的聯繫來看、抗稅罪的主體應與偷稅罪的相同,既包括負有納稅義務的自然人,也包括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單位犯本罪的,由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承擔刑事責任。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出於直接故意,表現爲明知負有納稅義務而故意抗拒繳納稅款,並且通過使用暴力、威脅方法而公開拒不繳納稅款、非法獲利的目的。如果行爲人不具有這種主觀故意和非法獲利的目的。則不構成抗稅罪。
抗稅罪有兩種處罰意見,這項罪名屬於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類的犯罪,抗稅罪和妨害公務罪有所不同,抗稅罪的目的在於逃避繳納稅款,而妨害公務罪的目的是阻止國家工作人員正常執行公務,所採用的手段有很多,可以是暴力方法,也可以是脅迫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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