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骨折傷殘鑑定什麼時候做
可以在治療終結後,通常是出院後三個月。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故此傷殘鑑定應待治療終結,通常是出院後三個月,若傷情已穩定可以提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向有資格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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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標準是什麼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傷殘賠償標準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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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殘鑑定需多長時間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需30天,鑑定事項涉及複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鑑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鑑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司法鑑定機構與委託人對鑑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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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殘鑑定不認可怎麼辦
對交通事故傷殘鑑定不服該怎麼辦,申請傷殘評定的受害人自己不認可傷殘評定結果的。一方當事人自行申請傷殘評定,另一方對傷殘評定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重新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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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傷殘鑑定注意事項有哪些
律師解析:車禍傷殘鑑定注意事項有: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鑑定委託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因確定損害賠償的數額,需要進行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由各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資質的機構進行,費用由當事人承擔。法律依據:《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第二十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