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非道路交通事故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本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衆通行的場所。
所以非道路交通事故,是指以上定義外的地方發生的交通事故,一般有以下地方:
(1)自建自管未列入規劃的城市巷弄或村間路,或者稱自行修建並自行負責管理的路面;
(2)用於田間耕作的農村鋪設的水泥路、瀝青路、砂石路等機耕路
(3)村民宅前宅後建造的路段或自然通車形成的路面;
(4)封閉式住宅小區內樓羣之間的路面;
(5)機關、團體、單位的內部路面,廠礦、企事業單位,火車站、機場、港口、貨場內的專用路面;
(6)撤村建居後尚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門管理的路段;
(7)涼曬作物的場院內;
(8)斷路施工而且未竣工或已竣工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門管理的路段;
(9)其他未列入公共交通管理範圍的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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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殘鑑定需多長時間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需30天,鑑定事項涉及複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鑑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鑑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司法鑑定機構與委託人對鑑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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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檢驗鑑定時限是多長時間
事故發生後,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交管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託具有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屍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託。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後需要檢驗、鑑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交管部門批准。交管部門應當與檢驗、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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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殘鑑定可以重新做嗎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8條規定,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爲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重新鑑定:(一)享受傷殘津貼和護理費的人員距前次鑑定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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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鑑定後有異議的該怎麼辦
從法律性質上看傷殘鑑定其實是一種民事行爲,它的結論是一種專家證人提供的證言,它並不是行政行爲,所以對傷殘鑑定有異議不能提起行政複議,也不能提起行政訴訟。所以如果對傷殘鑑定有異議只能重新進行傷殘鑑定或者在訴訟過程中通過各種訴訟手段來排除或者降低傷殘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