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車禍當時沒有報案過了一天再報警還有用嗎
發生交通事故當時沒報警過去過了一天還可以報警。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八條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當事人未報警,在事故現場撤除後,當事人又報警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記錄內容予以記錄,並在三日內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決定。經覈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製作受案登記表;經覈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八條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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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協議書如何填寫,需要注意什麼
律師解析:交通事故私了協議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或者身份證號、聯繫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號碼、保險公司、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當事人的責任等內容,並由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名。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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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流程和時間
律師解析:交通事故受傷致殘並需要進行傷殘鑑定的,必須在治療終結後15日內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併發症治療終結後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處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機關提出申請。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鑑定。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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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超出理賠範圍怎麼辦
律師解析:車禍超出理賠範圍的,超出的部分,機動車之間發生車禍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車禍的,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進行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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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處罰的期限
律師解析:交通事故處罰的期限: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