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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稅務行政處罰聽證文書的流程是怎樣的?

若徵收稅收的機關發現納稅主體沒有按照納稅規定,繳納稅額,會要求補繳,若拒不繳納,納稅機關可以向行政機關反映,此時,會啓動行政處罰。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第三方會在旁聽證,並出具稅務行政處罰聽證文書,獲得該文書的流程是怎樣的呢?

獲得稅務行政處罰聽證文書的流程是怎樣的?

一、獲得稅務行政處罰聽證文書的流程是怎樣的?

(一)法規主辦崗受理

收到當事人的聽證申請後,辦理人員填制《聽證申請登記表》,審覈當事人的聽證申請是否符合受理條件,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決定;如不受理,製作《稅務事項通知書》(不予受理通知);如受理,製作《稅務事項通知書》(受理通知)。

(二)法規主辦崗做聽證準備

1、 委託處理

受理納稅人的聽證申請後,辦理人員製作《聽證主持授權委託書》經負責人簽字後,交被委託人。

2、聽證通知

辦理人員製作《稅務行政處罰聽證通知書》。用人單位提出聽證申請,製作《社會保險費行政處罰聽證通知書》,送達當事人。

3、聽證迴避

聽證申請人收到聽證通知書後,如果發現聽證主持人需要回避,且申請回避,稅務機關同意迴避申請,辦理人員重新制作《聽證主持授權委託書》,打印文書,經負責人簽字後,交受託人;並重新制作《稅務行政處罰聽證通知書》,送達給納稅人。如果稅務機關未同意聽證申請人的迴避申請,按期實施聽證。

二、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稅務行政處罰聽證程序實施辦法(試行)〉》

《〈稅務案件調查取證與處罰決定分開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1996〕190號)

三、納稅人應提供主表、份數

《稅務行政處罰聽證申請書》

四、納稅人應提供資料

《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

五、納稅人辦理業務的時限要求

要求聽證的當事人,應當在《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送達後3日內向稅務機關書面提出聽證;逾期不提出的,視爲放棄聽證權利。

六、稅務機關承諾時限

稅務機關接收資料,覈對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是否完整,資料齊全的,即時受理,稅務機關應當在收到當事人聽證要求後15日內舉行聽證。

特定主體在受到稅收行政處罰的文書後,若對處罰規定存在異議,提出聽證請求時,行政機關需要安排時間再次開庭,並通知當事人進行聽證,在聽證後,若發現處罰確實不符合規定,直接審理人員可能會被降職。但一般來說,行政機關的處罰不會出現差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