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工傷待遇伙食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工傷待遇伙食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一、工傷待遇伙食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根據工傷待遇伙食補貼標準,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作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川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傷者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指的是工作職工在住院治療期間所必需的伙食消費。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4款的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作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川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根據這一規定,住院伙食補助費分爲兩類:第一,在統籌地區就醫住院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第二,經批准同意在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二、工傷住院伙食補助費有多少

工傷康復住院期間,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工傷職工經定點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康復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康復期間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康復職工經康復後,各項指標達到康復標準或者達到康復方案預期效果的,將由相關專家進行評估。評估結果未達標的,可要求康復醫院重新調整康復方案。

三、什麼時候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1、用人單位應當自從業人員發生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用人單位工商註冊地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的,從業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向用人單位工商註冊地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職員在受傷之後,由於沒有工資來源,爲了維持此部分職員的日常生活水平,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職員在受傷就醫期間的伙食費可以按照工傷待遇伙食補貼標準的規定,在受傷之後的一定期限內請求單位支付,提出請求時需要提供發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