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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址居住證明如何辦理?

居住證2.72W

一、 現址居住證明如何辦理?

現址居住證明如何辦理?

1、流動人口擬居住三十日以上的,應申領居住證,但隨同監護人居住的未成年人和在全日制教育機構或者培訓機構學習者可不必申領。居住證分爲一年有效期和三年有效期,由省公安機關統一式樣,縣級公安機關簽發,在全省行政區域內有效。

2、流動人口持居住證,有固定住所、穩定收入、在居住地連續居住一定年限的,可以申請居住地常住戶口

3、《居住證暫行條例》規定,辦理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居住證、居住變更登記的,不得收取費用。但因遺失、損壞居住證申請補領、換領的,應當繳納工本費。

二、居住證的用途

1、一年有效期居住:流動人口首次申領居住證的,發給有效期爲一年的居住證。持有效期爲一年的居住證,在居住地可以免費享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的就業服務;免費享受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享受政府部門提供的各類免費培訓;按規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

2、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還能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有需要進行職稱考試的,也可按規定參加居住地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評定或者考試、職業(執業)資格考試、職業(執業)資格登記。

3、三年有效期居住證:持有效期爲三年的居住證,除了享受所有有效期一年的居住證的服務外,還可以在居住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註冊登記手續;辦理赴港澳地區商務簽註手續;依法參加居住地社區組織和有關社會事務管理;已婚育齡夫婦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可以在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生育服務登記。

所以如果身在外地又想享受到當地的待遇的話,那麼選擇辦理居住證就非常的有必要,當然在補辦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相關的流程和注意事項,可能不同的城市要求不同,所以需要大家多多確認清楚,以便自己更快的拿到居住證。

標籤:居住 辦理 現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