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工傷鑑定好很難推翻嗎?
一、員工工傷鑑定好很難推翻嗎?
員工工傷鑑定如果對於結果不滿意是可以推翻的,可以要求鑑定中心重新進行傷情的鑑定,二次鑑定是不會重複收取費用的。因此對於工傷鑑定結果不滿意的,一定要及時提出異議並按照相關的流程進行辦理重新鑑定,否則超過時間限制很難推翻鑑定結果。
二、推翻工傷認定的機率有多大
1.只要工傷認定下來,基本上很難被推翻;
2.我們勞動者勞動法意識淡薄,自己都知道是工傷了,去勞動局肯定申請得到;
3.只要在工作場所或爲了工作,受到的傷害都是工傷;
4.除了因非工作的原因受到的傷害,如員工之間打架、嬉鬧受到傷害,利用工作時間或公司設備幹私活受到的傷害等
5.如果是因非工作的原因受到的傷害,員工照樣可以申請工傷,而公司必須舉證,證據確鑿,纔可以推翻工傷認定;
6.如果是因爲員工違反公司操作規定或規章制度受到的傷害,照樣是工傷,去法院都是員工勝訴。
三、相關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爲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爲一級,最輕的爲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爲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如果員工在工作期間受傷要進行工傷等級鑑定,如果對於第一次的鑑定結果不滿意的,可以進行推翻並申請進行二次鑑定的機會,在這期間需要與用人單位負責此事的部門保持密切聯繫,單位應當全力協助員工進行傷殘鑑定並在之後協助其完成工傷保險待遇的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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