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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我信用卡還不上多少錢夠判的?

一、告訴我信用卡還不上多少錢夠判的?

告訴我信用卡還不上多少錢夠判的?

信用卡拖欠五萬元以上,就可以認定惡意透支行爲中的數額較大,就可以判刑了。

根據《關於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催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認定爲本解釋第六條規定的“有效催收”:

(一)在透支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後進行;

(二)催收應當採用能夠確認持卡人收悉的方式,但持卡人故意逃避催收的除外;

(三)兩次催收至少間隔三十日;

(四)符合催收的有關規定或者約定。

對於是否屬於有效催收,應當根據髮卡銀行提供的電話錄音、信息送達記錄、信函送達回執、電子郵件送達記錄、持卡人或者其家屬簽字以及其他催收原始證據材料作出判斷。髮卡銀行提供的相關證據材料,應當有銀行工作人員簽名和銀行公章。

第八條 惡意透支,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五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僞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爲。

信用卡欠款,如果經過催收之後還是不進行清償的,那麼說明行爲人是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的,所以應當認定爲是惡意的透支行爲,那麼就符合了刑法中規定的信用卡詐騙罪,依法要追究行爲人責任。

標籤:夠判 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