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責任險中的第三者是誰
一、第三者責任險中的第三者是誰
第三者責任險定義,保險車輛因意外事故,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失,保險人依照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予賠償。
保險可分爲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責任保險是財產保險中的一種,根據《保險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爲保險標的的保險。對於機動車輛第三者責任險的概念,保險法及新交法中並無明確的規定。
其次就如何界定第三者責任險中的“第三者”,至少應遵循以下三條原則:
被保險人應否對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是判斷是否屬於第三者的基本法律標準。現所討論的“第三者”源自保險法中的責任險制度,我們首先應當看什麼是責任險。立法明確,第三者就是有權向被保險人求償,被保險人也負有向其承擔賠償義務的人。該第三者是相對於被保險人的“賠償責任”產生的第三者,而不是相對於車輛和車體的間隔來區分產生的第三者。
實際上,第三者是個不特定的主體,其只是一個有範圍限制的集羣概念,只有當發生事故後有具體的受害人時該第三者才被具體化和特定化。責任保險的根本功能在於排除被保險人的責任,保護受害的第三者獲得有效的賠償,此險種是被保險人轉嫁自身過錯風險的一種合法方式。正是由於被保險人在交通運行法律關係中可能發生重大過錯,可能要對外承擔鉅額賠償責任,被保險人才需要投第三者責任險,從而以交納少量保險費的方式換取更大的風險利益,將自己的風險合法地轉嫁於保險公司。
在具體的事故中,肇事雙方中有過錯或過錯越大的一方其所投的第三者責任險的價值才越能得到體現,無過錯不需要對外承擔賠償責任的一方所投的責任險在該事故中尚處於“凍結”狀態而並未被激活和啓動,無過錯的一方在此事件中並未產生自己所相對應的第三者,而其自身卻是有過錯方所對應的“第三者:,並以此有權獲得對方的第三者險的保險賠償金。可見,需要對外承擔賠償責任是激活自身第三者險的前置條件,有權從被保險人處獲得賠償的人才是合法的第三者。
二、第三者責任險的計算方法
第三者責任險如何計算?第三者責任險(簡稱三責險)是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同時,若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因此發生仲裁或訴訟費用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以外賠償,但最高不超過責任限額的30%。
第三者責任險如何計算?具體內容如下:
保險車輛發生事故,致第三者人身傷亡時,按有關法律、法規和保險合同的規定,保險公司在保險單載明的賠償限額內核定賠償數額,並給予賠償。這就是第三者責任險的賠償。
根據《機動車輛保險條款》(保監發「2000」16號)的規定,第三者責任險的每次事故最高賠償限額應根據不同車輛種類選擇確定:
(一)在不同區域內,摩托車、拖拉機的最高賠償限額分爲四個檔次:2萬元、5萬元、10萬元和20萬元;
(二)其他車輛的最高賠償限額分爲六個檔次:5萬元、10萬元,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和100萬元以上,且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三)掛車投保後與主車視爲一體。發生保險事故時,掛車引起的賠償責任視同主車引起的賠償責任。保險人對掛車賠償責任與主車賠償責任所負賠償金額之和,以主車賠償限額爲限。
第三者責任險計算分以下兩種情況:
1、被保險人應負第三者傷亡賠償金額超過賠償限額時。
保險公司賠償額=賠償限額x(1一免賠率)
2、當被保險人應負第三者傷亡賠償金額低於賠償限額時,保險公司應當賠付第三者責任險的數額爲:
保險公司賠償額=應負賠償金額x(1一免賠率)
對於不同的車險,具體的免責範圍不同,當然賠償的對象也是有所區分的,否則就不用搞出這麼多機動車車險種類了。而具體第三者責任險中的第三者是指除開被保險人和機動車上人員的第三人。
-
解決醫療保險糾紛的途徑有哪些?
一、解決醫療保險糾紛的途徑有哪些?根據兩類社會保險糾紛的性質及相互間的聯繫,社會保險糾紛可以採取三種處理方式,即行政處理的方式、司法救濟的方式、社會參與和監督的方式。(一)行政處理方式(二)司法救濟方式(三)社會參與和監督的方式二、社會醫療保險制度是...
-
交強險保險合同解除情形的條件有哪些?
一、交強險保險合同解除情形的條件有哪些?在下列三種情況下,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交強險合同:(一)被保險機動車被依法註銷登記的;(二)被保險機動車辦理停駛的;(三)被保險機動車經公安機關證實丟失的。交強險合同解除後,投保人應當及時將保險單、保險標誌交還保險人;...
-
保險法規定的追償條件是怎樣的
一、交強險保險公司追償權的條件保險公司行使追償權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1、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對侵權人有損害賠償請求權。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對侵權人享有損害賠償請求權,就是保險公司行使追償權的實體權利,因此受害人享有相應請求權是保險人行使追償權必不可少的條...
-
騙保多少錢構成犯罪要怎麼處理
一、騙保多少錢構成犯罪要怎麼處理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