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怎麼繼承遺產
根據繼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相關規定,如果你父母生前立有遺囑,以遺囑爲準,如果沒有遺囑,按法定順序來繼承。父母的父母,子女都是該房產的第一序位繼承人,原則上應該平分該遺產。房產繼承還需要進行遺產繼承公證,必須要所以同一序位繼承人全部到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爲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爲放棄受遺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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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遺產反悔的期限多長
一般是不可以反悔的,也就沒有期限。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49條同時規定:“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應當在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作出。遺產分割後表示放棄的不再是繼承權,而是所有權。”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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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內容不真實如何處理
如果遺囑的部分內容不真實,則不影響其真實部分,也就是可以對遺產進行分割,所以該遺囑真實有效。如果遺囑全部內容不真實,則該遺囑無效,不能進行對遺產的處分。【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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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遺產繼承範圍是什麼
《繼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的法定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順序是指上述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後順序。《繼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將繼承人分成兩個繼承順序: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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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權可不可以繼承
按我國《繼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公民的合法財產都允許繼承。公民的合法財產不僅僅指具有物權性質的實物,也應當包括債權在內。承租權作爲債權的一種,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就應當允許繼承。當一個人租賃房屋從事商品經營時,承租權已經包含在其所經營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