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必須回當地辦嗎
不是的,可以在異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當事人可以在一方當事人離開戶籍所在地連續居住1年以上的經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
懷孕期間離婚手續是什麼
離婚有兩種方式,一是雙方經過協商,攜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以及前述離婚協議書,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並領取離婚證。另一種是起訴。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和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爲確...
-
離婚戶口本上有顯示嗎
辦理離異,是在民政局辦理,或者法院判決,而辦理戶籍信息更改是在戶籍管理派出所,離異後,只要自己不去轉移戶籍或者變更戶籍信息,在戶口本上不會註冊離異兩字。如果本人未到公安機關變更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則顯示之前的婚姻狀況;如果提交《離婚證》到公安機關變更了戶...
-
有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構成離婚法定標準嗎
構成。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
-
離婚案件中追究重婚罪的怎樣處理
重婚案件屬自訴刑事案件,根據最高法院《關於執行刑訴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八十六條和一百八十八條的規定,重婚案件要達到法院受理並不被駁回起訴,必須:1、由被害人向法院提出告訴;2、有明確被告人、具體訴訟請求和能證明犯罪事實的證據;3、犯罪尚未超過追訴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