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物子女當場死亡責任怎麼明確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2.61W
律師解析:高空墜物子女當場死亡的責任:
1、責任主體爲實施高空墜物行爲的侵權人;
2、若是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3、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不能賠償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
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
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
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發生本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1、責任主體爲實施高空墜物行爲的侵權人;
2、若是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3、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不能賠償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
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
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
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發生本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
關於監護的規定是怎樣的
律師解析:《民法典》關於監護的規定是,父母是當然的監護人,若是父母沒有出現不能監護的情形,就必須進行監護。法定監護人具體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監護權是監護人對於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和限制行爲能力人的人身權益、財產權益...
-
離婚後新生兒上戶口可以跟着父親嗎?
律師解析:離婚後新生兒上戶口可以跟着父親。夫妻離婚後,新生兒上哪一方的戶口,可以由雙方協商約定。新生兒出生後一個月內,由新生兒的父親、母親、撫養人或者其它監護人憑有關證明材料,到嬰兒的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
-
男方爭孩子撫養權要具備哪些要求
律師解析:男方爭孩子撫養權的有利要求包括:1、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2、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撫養義務的;3、男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4、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機率較小,而女方卻處於較好的生育期的;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
-
關於離婚後子女的生活費要怎麼算
律師解析:計算方式如下: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標準確定。3.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