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允許轉包嗎
政府採購不允許轉包。財政部門在履行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職責中將政府採購合同轉包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條
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數個承包人。
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支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
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沒有檢查的將會導致什麼法律後果呢
發包人在接到通知後,沒有按期對隱蔽工程條件進行檢查的,承包人應當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進行檢查。因爲發包人不進行檢查,承包人就無法進行隱蔽施工,因此承包人通知發包人檢查而發包人未能及時進行檢查的,承包人有權暫停施工。承包人可以順延工期,並要求發包人賠償...
-
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怎麼處理
發包人如果沒有通知承包人或無正當理由拒絕由承包人修復,並另行委託他人修復的,承包人承擔的修復費用以由其自行修復所需的合理費用爲限。對於在施工過程中被發現的施工質量問題,承包人需要自擔因該等補救措施造成的工期延誤及額外費用。由於工程進度款的支付通常...
-
接政府工程後轉包合法嗎
該行爲屬於非法轉包的行爲,不合法。《建築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
隧道工程承包範圍分別包括哪些
一級企業:可承擔各類隧道工程施工。二級企業:可承擔斷面20平方米及以下且長度1000米及以下的隧道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