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保金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在建築工程施工中,承包方會就工程質量對發包方給予一定的承諾,其具體表現就是建設工程質保金,在工程完工後的一段時間內,如果工程質量出現問題,承包方使用質保金對質量問題就行修正,那麼,關於工程質保金期限有什麼規定呢?下面本站小編就爲您詳細介紹。
工程質保金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保脩金)(以下簡稱保證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
缺陷責任期一般爲六個月、十二個月或二十四個月,具體可由發、承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缺陷責任期從工程通過竣(交)工驗收之日起計。由於承包人原因導致工程無法按規定期限進行竣(交)工驗收的,缺陷責任期從實際通過竣(交)工驗收之日起計。由於發包人原因導致工程無法按規定期限進行竣(交)工驗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驗收報告90天后,工程自動進入缺陷責任期。
缺陷責任期內,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應負責維修,並承擔鑑定及維修費用。如承包人不維修也不承擔費用,發包人可按合同約定扣除保證金,並由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承包人維修並承擔相應費用後,不免除對工程的一般損失賠償責任。
在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中不僅對缺陷責任期的概念進行了闡述和界定,而且還對其期限做了描述。缺陷責任期就是指預留質保金的一個期限,具體期限由雙方合同約定。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理解,缺陷責任期只是發包方預留質量保證金的一個期限有點不準確,缺陷責任期既然是工程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約定,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終身制的理解應該比保修期的時間長,所以缺陷責任期與工程保脩金的保留期限不便於實際操作和執行,如果缺陷發生在缺陷責任期內,對於承包人沒有進行維修的行爲,發包方是可以從質保金中扣除的;而如果缺陷發生在保修期內缺陷責任期外,那麼對於承包商不維修的行爲或許只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了。
綜上所述,關於工程質保金期限是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確定並在施工合同中註明,一般的質保期爲半年、一年或兩年,當責任期內出現工程質量缺陷時,由承包人負責維修及相關費用,否則發包人可以扣除質保金,同時,承包人應負責一定的損失賠償。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
2021年工程質保金的規定是否有什麼新的變化
一、工程質保金的規定是否有什麼新的變化?工程質量保脩金一般不超過施工合同價款的3%。合同條款中對涉及質保金的下列事項最好事先進行約定:(一)質保金預留比例、返還期限及方式;(二)質保金是否計付利息,如計付利息,利息的計算方式;(三)具體的保修範圍、缺陷責任...
-
工程質保金規定有哪些?
推薦:工程驗收單">工程驗收單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拖欠工程款">拖欠工程款工程款稅率">工程款稅率工程款支付申請">工程款支付申請在生活中,工程建設的安全性十分重要,如果建築物發生倒塌或者爆炸等事故,會對人身安...
-
人民防空工程質量評定標準的驗收程序是什麼
我國的各項發展都在逐步的提升過程中,在工程中也是,不管是建築工程,水利工程,還是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完工以後,國家對於工程質量的檢驗都有着相關的規定。在驗收的時候,相關的部門會依據國家規定的程序進行驗收。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人民防空工程質量評定標準的驗收...
-
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時間是怎麼規定的?
雖然工程在建設完成之後會由建設單位對工程進行質量評定,驗收合格纔會投入使用,但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工程投放使用之後發生工程質量事故的事件仍在發生。在工程質量事故發生之後,相關工作人員應及時處理。那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時間是怎麼規定的?我們來了解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