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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人傷有起訴的嗎訴訟時效怎麼算

一、車禍人傷有起訴的嗎

車禍人傷有起訴的嗎訴訟時效怎麼算

有,如果不能達成賠償協議就要提起法律訴訟,法律訴訟建議將肇事車輛的車主、司機和車輛購買保險的保險公司一起起訴到法院;根據交警做出的責任認定、法醫做出的傷殘鑑定結論進行索賠;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殘疾輔助器具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比例依據交警部門作出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爲準。

二、交通事故導致的損害的訴訟時效

1、對於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與人身體無關的損失,例如車輛損失,車載貨物損失等,訴訟時效爲兩年。

2、對於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顯的人身傷害,例如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等,訴訟時效自發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計算一年。  但是在一年內未治療終結或者一年內未能定殘的,則應適用《民法通則》第139條的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即從治療終結之Et或者定殘之日起,繼續計算剩餘的六個月。本書認爲仍在治療以及尚未定殘的即應屬於《民法通則》第l39條中規定的“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

3、對於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隱性傷害,如外傷性失語、偏癱、神經損傷導致肢體肌肉萎縮、肝脾腎挫傷引發遲延性出血等,訴訟時效自隱性傷害被確診之日或者經有關部門鑑定爲與交通事故有因果關係時計算一年。

4、對於經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未能達成調解協議的訴訟時效從收到調解終結書之日起按照損失的不同性質計算;對於達成調解協議後或者雙方行協商達成協議後逾期不履行的,訴訟時效按照調解協議確定的履行期滿之日起計算。

5、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結案或經人民法院審理結案後,受傷人員出現與道路交通事故有關的後遺症的,可以就治療後遺症引起的相關費用起訴,訴訟時效自後遺症確診之日起或者自醫療部門、鑑定機構確認後遺症與交通事故之間的關係之日起。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的賠償要依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來進行,如果出現人傷就要對傷者的治療和其它輔助費用進行賠償,這樣的情況下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和解協議就要提起法律訴訟,法律訴訟要提供相應的證據,同時要在一定的訴訟時效內提出,否則一旦超過訴訟時效就無法再進行訴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