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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車禍7級傷的鑑定標準有爭議可以申請重新鑑定嗎

一、對車禍7級傷的鑑定標準有爭議可以申請重新鑑定嗎?

對車禍7級傷的鑑定標準有爭議可以申請重新鑑定嗎

對車禍7級傷的鑑定標準有爭議的,若滿足法定條件,可以申請重新鑑定。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鑑定機構可以接受辦案機關委託進行重新鑑定:

(一)原司法鑑定人不具有從事委託鑑定事項執業資格的;

(二)原司法鑑定機構超出登記的業務範圍組織鑑定的;

(三)原司法鑑定人應當迴避沒有迴避的;

(四)辦案機關認爲需要重新鑑定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車禍造成7級傷殘殘疾賠償金的計算依據是什麼?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三、車禍造成7級傷殘損害賠償爭議的起訴狀應載明哪些內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四、車禍造成7級傷殘損害賠償爭議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如果車禍造成7級傷殘,肇事者需要賠償殘疾賠償金,傷殘輔助器具費等人身損害賠償,但是整體的賠償標準不能簡單的根據傷殘級別確定,比如給受害人造成的誤工損失,、就和傷殘級別沒有任何關係,醫療費的賠償標準也是根據醫院的實際收費賠償的。

標籤:車禍 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