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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監護人法律上有嗎

一、父母的監護人法律上有嗎

父母的監護人法律上有嗎

沒有,在我國監護只針對兩種人,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認或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爲的精神病人,這兩類人也就是民法上所說的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爲能力人,他們因爲年紀幼小或精神失常,不具備保護自己的能力,所以需要設置監護人代理他們進行民事活動,保護他們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這纔是設立監護制度的目的所在.

而對於老人,只要不是精神失常的老人,他只是因爲身體的衰老而沒有養活自己的能力,與之相應的,民法爲其設立的制度就是贍養制度,而不是監護制度.儘管身體老了,可老人的心智只有比年輕人更健全,他不需要別人的監護.

二、監護人失職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無民事行爲能力的公民沒有對危險的認知能力和預防能力,監護人在明知存在危險或可能存在危險的情況下,應當謹慎、全面地加強對無民事行爲能力人的看管,盡最大努力避免侵害無民事行爲能力人身體權、健康權、生命權的事情發生,若未盡到監護責任,應當按照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三、監護失當行爲的民事責任

自然人或法人因違反法律或合同規定的民事義務,從而侵害了他人的財產或人身權利時,依法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法定監護義務,侵害被監護人的財產或人身權利,亦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我國公民或法人承擔民事責任的主要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以上各種民事責任形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監護人的監護失當行爲侵害他人的財產或人身權利,承擔民事責任時適用上述民事責任形式,並視案件具體情況而定。同時不論監護行爲失當到何種程度,監護人都應繼續承擔未成年人的撫養費和因監護侵害行爲產生的各項費用。另人民法院在審理因監護失當行爲而引發的相關民事案件中,除適用上述規定外,還可以對監護人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責令立即改正,並可依照法律規定予以罰款、拘留。

監護人責任比較重大,不但要保護被監護人的生命安全財產安全,還要保護被監護人的心理健康。被監護人犯罪,監護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監護人不可以私自處置被監護人的財產,除非是被監護人需要教育用或者是看病用,其餘的情況不允許不經過被監護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