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子女撫養

公積金能作爲撫養費的依據嗎

公積金能作爲撫養費的依據嗎

公積金不能作爲計算子女撫養費的依據。工資可以作爲子女撫養費的計算依據,即一方撫養孩子,另一方應當支付本人工資的20%—3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子女撫育費的多少,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撫育費須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標籤:撫養費 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