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繼承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遺囑繼承夫妻共同財產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對應爲夫妻一方的財產範圍作了規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財產特徵
第一,時間的限定性。即從領取結婚證開始,到解除夫妻關係爲止的婚姻關係存續的整個期間的勞動所得、生產經營所得、投資所得、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和贈與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即使雙方未同居、或分居兩地,也不論財產是一方或者雙方分別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後所得財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如工資,獎金,是最具有時間性的。
第二,僅侷限於所有權範疇的財產的歸屬利益。即有形的實物、現金和可預見的收益。
在民法典中明確的規定了,在婚後雙方的收入都是屬於共同財產,那麼其中也是會包括一方因爲繼承或者贈與所得的財產,那麼在繼承遺產時是在婚姻存續期間發生的,那麼繼承的財產就屬於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遺囑中明確規定了只歸一方所有那麼遺產就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
遺產繼承分配比例具體有什麼
律師解析:遺產繼承分配比例是:1、遺囑繼承的分配比例按照遺囑指定的比例確認,沒有指定的,則一般比例均等;2、法定繼承的分配比例爲,同一順位的分配比例均等,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3、其他分配比例的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
-
兒子女兒繼承父母的財產平等嗎?
律師解析:兒子女兒繼承父母的財產平等。我國法律法規對於子女繼承父母財產的,是要求繼承權男女平等的。女兒和兒子都有相同的繼承權,在沒有特殊情況下,女兒和兒子對於父母財產財物的繼承份額應該是相同份額的。我國法律法規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能剝奪偏袒子女一...
-
子女繼承父母房產需不需要交稅?
律師解析:除去印花稅外,一般不需要再繳納其他稅款,1、子女繼承父母的遺產,包括了父母死亡時所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以及其他合法的財產權益。遺產稅在我國法律中並無規定。2、但繼承不動產涉及到登記與公證問題。具體來說,過戶需要按照標準繳納1%-3%的契稅。但法定繼...
-
繼承權喪失需要哪些條件?
律師解析:繼承權喪失的條件如下:(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二)爲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四)僞造、篡改、隱匿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法律依據:《民法典》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