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遺產法院析產需要全部到場嗎?
一、 繼承遺產法院析產需要全部到場嗎?
需要全部繼承人到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25條,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爲接受繼承。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7條,繼承人放棄繼承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其他繼承人表示。用口頭方式表示放棄繼承,本人承認,或有其他充分證據證明的,也應當認定其有效。
根據中國繼承法的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爲被繼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時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繼承。繼承分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兩種,繼承法第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據此可知,遺囑如無違反法律之處,遺囑繼承應優於法定繼承。
二、遺囑的法律效力怎麼認定
一是法定繼承人對遺囑的有效性有爭議又難以達成一致協議的,則遺囑的法律效力必須經法院的審理方能確認,公證處無權僅憑几個無利害關係證人的證言就認定遺囑的法律效力;
二是法定繼承人對遺囑的有效性雖有爭議,但最終達成了一致的遺產分配協議的,在向所有的法定繼承人落實了協議的真實性後,公證處可以依法定繼承方式出具繼承權公證書,遺產的分配份額依協議而定;
三是所有的法定繼承人對遺囑無爭議,且向公證處出具了無爭議聲明,只有在此情況下公證處才能直接認定遺囑的法律效力,此時出具的就是遺囑繼承權公證書,決不能因爲法定繼承的結果與遺囑指向的是同一人而採用法定繼承方式出證。
有關遺產繼承的具體事項是需要結合實際的財產情況來進行處理的,遺囑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訂立遺囑來處分自己的遺產,但在進行繼承處理時,也需要對遺囑中的條款進行認定,並進行析產處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發生。
-
第一第二順序繼承人有什麼?
律師解析: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
-
再婚後育有子女,一方死亡,財產怎麼繼承?
在離婚後雙方復婚的情況經常出現,如果夫妻在婚後又生了子女,而一方又去世了,這種情況下留下的遺產應該如何分割呢?繼承權屬於誰?這種情況如果不能處理好,很容易引起經濟糾紛,鬧上法院。遺產繼承一般有這些情況:1、已經立有遺囑,那麼就按照遺囑進行處置;2、未立遺囑的話,就...
-
遺產繼承時效過了時間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繼承遺產一般沒有時效期,隨時可以辦理繼承。但是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爲三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依據:《民法典》...
-
殘疾人咋繼承遺產
律師解析:1、殘疾人可以通過法定繼承、遺囑繼承或接受遺贈繼承遺產。2、在遺產繼承中,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3、如果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盡到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法律依據:《中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