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婚姻是無效的婚姻嗎?
一、事實婚姻是無效的婚姻嗎?
事實婚姻不一定是無效的婚姻,若是事實婚姻滿足了其中以下的情形,就屬於無效婚姻: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二、事實婚姻的特徵:
1、事實婚姻的當事人必須是男女雙方異性的結合,同性之間不能成立婚姻,只能是同居,這是由婚姻的自然屬性所決定。至於男女雙方以前是否有配偶或未婚,我認爲不能影響事實婚姻的成立。
2、男女雙方必須有共同生活的行爲。沒有同居生活的不能構成事實婚姻。而法律婚只有當事人進行了登記,不管當事人是否自願,有沒有同居生活不影響其婚姻關係的成立,重形式而輕實質。有觀點認爲這裏的同居行爲“包括性生活在內的夫妻共同生活”,但性生活不應成爲事實婚姻成立的必要要件,因爲婚姻生活是豐富多彩的,具有多樣性,其因人而異,可根據當事人的愛好、興趣和特點而各有不同。性生活只是夫妻婚姻生活中一部分,婚姻是以感情爲基礎,而不是以性生活爲基礎,沒有性生活仍然可以締結婚姻,但沒有感情,婚姻就無從談起。
3、男女雙方的這種同居行爲必須是以夫妻名義進行。這是成立婚姻關係的前提,也是事實婚姻與同居、通姦、姘居等非婚姻兩性關係的根本區別。後者不以夫妻的名義,也沒有締結婚姻的目的。
4 、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這是事實婚姻的最本質特徵,也是其與法律婚姻(登記婚)最大區別。事實婚姻有符合實質要件的,也有不符實質要件的;有有效的事實婚姻也無效的事實婚姻。法律婚也一樣,也有一些當事人雖然取得了結婚登記,但由於各種原因也有符合實質要件和不符合實質要件的,例如當事人隱瞞有關事實騙取登記或登記機關違法登記、審查不嚴將不應給予登記的給予了登記等,同樣存在有效或無效的法律婚。只不過法律婚注重婚姻的社會屬性,當事人只要進行了登記,即使不同居生活,不以夫妻名義,也沒有夫妻之實,法律上也承認其夫妻關係,重形式而輕實質。事實婚則注重婚姻的自然屬性,要求當事人應以夫妻之名行夫妻之實,重實質輕形式。
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實施之前,事實婚姻的情形是比較常見的,在此法公佈之後,任何與其他人存在合法事實婚姻關係的公民,需要到當地的民政部門補辦結婚證。若是此類公非但不補辦,反而與其他人又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那麼該公民的行爲會就構成重婚罪。
-
雙方屬於事實婚姻如何分財產
一、雙方屬於事實婚姻如何分財產?1、如果同居雙方能就共同財產的分割達成協議,則按雙方的協議處理;2、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由法院依法分割;3、雙方的共同財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但要綜合考慮雙方當事人的過錯程度,照顧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和無過錯方的利益;4、雙...
-
有私生子可以告重婚嗎?
一、有私生子可以告重婚嗎?(一)、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重婚行爲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
-
出軌離婚一般怎麼判財產分割?
律師解析:首先確定一方的出軌行爲是不是屬於法律規定的照顧無過錯方中的過錯行爲。如果不是,那麼在財產分割上,則與普通的離婚財產分割沒有很大區別。如果是過錯責任中的重婚、與他人同居兩種行爲的,則在財產分割時,法院會考慮出軌一方對婚姻的影響,在照顧另一方的基...
-
發現重婚如何收集重婚證據?
一、發現重婚如何收集重婚證據?重婚罪的證據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收集:1、書證,比如:保證書、情書,同居房屋的購房合同、產權證、租賃合同等2、物證,比如:照片、禮物等。3、視聽資料,比如,錄像帶,電話(包括手機)通話記錄,手機錄音、短信,MP3錄音,錄音筆錄音等。4、證人證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