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去法院訴訟離婚需要花錢嗎?

離婚1.61W

去法院訴訟離婚需要花錢嗎?

一、去法院訴訟離婚需要花錢嗎

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國務院令第481號文件)。

(一)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其中上海地區的案件每件交納200元;

(二)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三)離婚訴訟過程中發生的鑑定、公告、勘驗、翻譯、評估、拍賣、變賣等發生的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由當事人預交;

(四)當事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舉證期限內舉證,在二審或者再審期間提出新的證據致使訴訟費用增加的,增加的訴訟費用由該當事人負擔。

(五)第二審人民法院決定將離婚案件發回重審的,應當退還上訴人已交納的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二、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減免

(一)法定減交

1、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2、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二)酌定減交

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司法救助,人民法院應當准予減交訴訟費用:

1、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難,正在接受社會救濟,或者家庭生產經營難以爲繼的;

2、屬於國家規定的優撫、安置對象的;

3、社會福利機構和救助管理站;

4、確實需要減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減交訴訟費用的,減交比例不得低於30%。

(三)法定免交

1、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離婚判決、裁定、調解書,申請執行費用不由申請人預交。

2、離婚案件中止訴訟、中止執行的,中止原因消除後恢復訴訟、執行的,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申請費。

(四)酌定免交

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司法救助,人民法院應當准予免交訴訟費用:

1、殘疾人無固定生活來源的;

2、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農村特困定期救濟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或者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無其他收入的;

3、確實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如果有人問去法院訴訟離婚需要花錢嗎?答案是要花錢的。但是訴訟費的繳納會根據訴訟爭議的標的額的一定比例收取,一般來說當事人都是能負擔得起的。即便存在沒錢交納的情況,也可以申請法院酌情減免訴訟費。對於這方面如果還有疑問,請您諮詢本站的律師們,他們會給您更爲詳細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