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離婚冷靜期多長時間?
一、關於離婚冷靜期多長時間?
離婚冷靜期設置爲30天,設立一定期限的冷靜期有助於減少衝動型離婚,而對於理性離婚的夫妻雙方來說,冷靜期會使雙方更有充裕的時間再次反思離婚決定的正確與否。具體設置爲:“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間屆滿後三十日內的,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爲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協議離婚程序有哪些?
(1)申請
當事人協議離婚時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託他人代理。否則,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我國辦理離婚登記的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當事人申請離婚,應當持有下列證件和證明:
①戶口證明;
②居民身份證;
③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④離婚協議書;
⑤結婚證。
此外,還應當交付辦理離婚證及存檔所需的單人免冠照片(根據不同地區的要求提供),並按照婚姻登記機關的要求填寫《離婚申請書》。
(2)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應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向當事人講清,而雙方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婚姻登記管理人員的提問。工作人員應查明:
①離婚申請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②離婚雙方申請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③離婚是否確實出於雙方自願;
④對子女問題的處理是否妥當;
⑤對財產問題的處理是否妥當,等等。
如登記機關發現離婚的當事人有違反婚姻法的行爲,應給予批評教育或不準予登記。違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爲防止輕率離婚和假離婚,工作人員應對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當事人進行思想教育和調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應當進行認真審查,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註銷結婚證。雖然這是法律爲防止登記工作久拖不決而提出的時間要求,但客觀上也給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冷靜的進行考慮,在審查期內,如果雙方當事人對重歸於好取得共識,應准許當事人撤回離婚申請。
(3)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過審查後,對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離婚申請,予以登記併發給《離婚證》,註銷《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對不符合婚姻法和《離婚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對於夫妻之間因感情破裂而需要辦理離婚的,可以按照上述法律規定的程序來進行處理,特別是爲了避免出現衝動型的離婚,設置離婚冷靜期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
-
有離婚證是否就代表離婚?
律師解析:有離婚證就代表已經離婚了。因爲離婚證,是男女雙方合法解除夫妻關係的法律文書,一般由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和人民法院頒發。我國法律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
女方懷孕能提起訴訟離婚嗎,女方懷孕能提起離婚嗎
律師解答:能。律師解析:女方懷孕家暴起訴離婚是可以的。女方處在懷孕期間的,如果是女方提離婚的,是不受限制的,可以按正常離婚的途徑走。可登記離婚,也可以訴訟離婚。法院判離婚的依據仍然是婚姻關係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
-
我想起訴,沒有結婚證能嗎?
律師解析:不可以的。沒有結婚證需要到當地民政部門的檔案部門查詢、複印婚姻登記信息,持這樣的信息材料纔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
-
哪些情況下,法院可以判決離婚
律師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無效的,法院是會判決離婚的:(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