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將房子贈與未成年孩子可以嗎?
一、離婚將房子贈與未成年孩子可以嗎?
父母將房產無償贈與未成年子女的應按如下手續辦理:
(1)到公證處辦理房產所有人“贈與公證書”和受贈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雙方共同辦理的“贈與合同公證書”以及贈與人和受贈人親屬關係的公證書。鑑於受贈人系未成年人,建議辦理單方法律行爲公證,即辦理房產所有人“贈與公證書”和受贈人“接受贈與公證書”,當然由於各地執行情況不一,最好事先到房管部門詢問清楚,按房管部門規定的要求辦理爲妥。
(2)持辦理的公證書、當事人有效的身份證件、房產所有證到房管部門申請辦理過戶手續;
(3)按房管部門要求到稅收部門繳納稅收,填寫《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經稅務部門審覈後,可以免交營業稅印花稅、評估費、登記費不予減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同意離婚的條件是什麼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的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綜上所述,夫妻雙方在離婚之後,想要把房子留給自己的孩子是可以的。但這套房子必須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及夫妻雙方都同意在離婚後將房子進行贈予。
-
離婚調解書能反悔嗎?
律師解析:離婚調解書不能反悔。首先,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其次,當事人拒收調解書的,不影響調解協議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另一方可以持調解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當然,前提是具有可執行性質。再次,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
-
單方面向法院起訴離婚的程序有什麼?
律師解析:單方面向法院起訴離婚的程序如下:一、起訴。原告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法院對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不受理的告訴不予受理的理由。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二、...
-
不履行離婚協議怎樣解決
律師解析:對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離婚協議合法有效,並依法判決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經人民法院審理並判決後,當事人依生效法律文書再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五條...
-
撕掉結婚證怎樣離婚
律師解析:撕掉結婚證要想離婚,當事人可以去民政機構補辦相關證明,然後與對方協商離婚,或者通過訴訟的方式離婚。我國法律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