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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中債權的約定對債權人是否有效

離婚2.93W

一、離婚協議中債權的約定對債權人是否有效?

離婚協議中債權的約定對債權人是否有效

離婚協議中債權的約定對債權人是無效的,夫妻雙方在離婚協議上對債務的分割只能在夫妻雙方之間產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來對抗債權人,不具有對外法律效力。債權人仍可以以夫妻雙方爲共同被告來主張自己的債權。

離婚時,原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以共同財產償還。如該項財產不足清償時,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法院判決。男女一方單獨所負債務,由本人償還。

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包括因購置生活用品、修建或購置住房所負的債務,履行撫養教育和贍養義務、治療疾病所負的債務,從事雙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娛體育活動所負的債務,以及其他發生在日常生活中的應由雙方共同負擔的債務。

對夫妻共同債務,雙方負連帶的清償的責任,離婚時應以共同財產償還,如該項資產不足清償時,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在未清償夫妻共同債務時,不得先行分割共同財產。

二、協議離婚的條件

1、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須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夫妻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是協議離婚的最重要的條件,其他有關離婚的事宜,包括離婚後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的處理,夫妻可以在自願離婚的前提下,本着互諒互讓、好聚好散的精神,共同協商,妥善解決。

3、雙方當事人須爲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人

離婚事關婚姻家庭關係的重大變更,是一種重要的民事法律行爲。對離婚行爲而言,只有在雙方當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爲能力時,才能進行登記離婚。

4、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

協議離婚必須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即簽訂了離婚協議書。如果不具備這一條件,則不能通過行政程序而只能通過訴訟程序離婚。

夫妻之間如何約定債務償還問題,這要看兩個人具體協商的方案,但是,債權人沒有義務也遵從夫妻雙方的約定。反之,如果夫妻有借出去的債務還沒有收回來,借出去的錢本來就是使用的夫妻共同財產的話,這筆錢等將來對方還回來也應該平等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