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的前提是什麼?
一、離婚冷靜期的前提是什麼?
離婚冷靜期的前提是離婚雙方合法提出離婚申請,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爲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民法典》對自願離婚的規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爲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離婚冷靜期的具體認定情況,是需要嚴格基於實際的離婚行爲來進行處理的,特別是不同離婚方式所認定的離婚冷靜期規定是不同的,如果是屬於起訴到法院進行判決處理的,那麼是不適用於離婚冷靜期的。
-
訴訟離婚一般需要如何操作?
律師解析:訴訟離婚的流程:1、當事人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後,法院正式受理案件;3、法院受理後,發出傳票;4、雙方到庭後,由法院進行調解;5、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
-
辦理離婚須要什麼證件?
律師解析: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法律依據:《...
-
協議離婚的程序該怎麼走
律師解析:協議離婚程序如下:當事人訂立書面離婚協議;雙方攜帶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以及離婚協議書去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經過三十天冷靜期,當事人即可申請發給離婚證。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
-
《民法典》懷孕被家暴會判離婚嗎
律師解析:懷孕被家暴可以和男方協議離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按照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