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自由權的定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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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解析:婚姻自由權,又稱婚姻自主權,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按照自己的意志自主自願的結婚或離婚,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的權利。
婚姻自由權是涉及公民婚姻關係的一項重要人格權。
婚姻自由權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兩方面的權利內容。
我國民事法律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權,禁止買賣、包辦婚姻或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爲。
因此,婚姻自由既是公民享有的一項重要權利,也是一種重要的法律制度。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婚姻自由權是涉及公民婚姻關係的一項重要人格權。
婚姻自由權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兩方面的權利內容。
我國民事法律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權,禁止買賣、包辦婚姻或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爲。
因此,婚姻自由既是公民享有的一項重要權利,也是一種重要的法律制度。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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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結婚證丟失可以只要男方一個人去補辦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女方結婚證丟失可以只要男方一個人去補辦,但雙方都要出具書面申請,雙方單位或街道辦事處要出具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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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結婚證收費嗎
律師解答:不收。律師解析:不收。2015年起,全國各地各省市區陸續停止收取婚姻登記證書工本費。在各婚姻登記處依法辦理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包括補領婚姻登記證)均爲免費對象。這就意味着原先9元的結婚證將正式步入0元時代。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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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結婚證規定是什麼
律師解析:辦理結婚證規定是:1、登需要提交本人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的證明、人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等材料;2、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3、其他規定。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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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進行認定的結婚自願
律師解析:結婚自願進行認定的條件:(1)雙方完全自願必須是無條件的;(2)結婚的意思表示不是產生於脅迫、欺詐、錯誤而作出;(3)作出的意思表示必須爲同意結婚(4)意思表示必須是在婚姻締結時作出的;(5)其他條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