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婚姻無效是什麼意思
一、我國婚姻無效是什麼意思
婚姻無效,是指當事人雙方不具法定結婚條件或沒有履行法定結婚程序而締結的婚姻,不產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無效作爲一種法律制度,是專門用來解決違法結婚問題的。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生效。
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有下列情形的婚姻,屬無效婚姻:
(1)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的違法行爲。其中,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構成法律上的重婚;雖未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構成事實上的重婚。無論是法律上的重婚,還是事實上的重婚,均屬無效。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禁止結婚的親屬是指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直系血親之外的血親,無論輩分是否相同,都禁止結婚。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主要是表兄弟姐妹結婚。
(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
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有兩個要件:第一,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醫學上認爲不應該結婚的疾病是指精神方面的疾病和重大不治的傳染性疾病或遺傳性疾病。第二,婚後尚未治癒,即結婚時尚未治癒。
(4)未到法定婚齡。
未達到法定婚齡的是指結婚時未達到法律規定的最低結婚年齡。《婚姻法》規定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違法建立無效婚姻的婚姻關係當事人,應無條件解除婚姻關係,並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觸犯刑法的,應負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婚姻無效即字面意思,違反婚姻法中規定的那麼婚姻則判定爲無效,如未滿法定結婚年齡的,在法律上是不認同該婚姻的,是不受法律保護的,還有重婚,近親結婚的情形,都是屬於婚姻無效的情況。
-
法律是否認可事實婚姻
事實婚姻,是指沒有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兩性結合。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適用新的的通知》明確指出:自1994年2月1日起,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關係處理。也就是說自1994年2月1日起就不存在事實婚姻一說,如果事實...
-
婚姻無效的申請人有哪些呢
律師解析:(一)以重婚爲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爲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基層組織。(二)以未到法定婚齡爲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爲未達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三)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爲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爲當事人的近親屬。(四)以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
什麼是夫妻間遺棄的行爲
律師解析:在夫妻一方患病生活不能自理或一方沒有生活來源,另一方不聞不問等方面。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
-
姨老表結婚會怎麼樣
律師解析:姨老表結婚會導致婚姻無效。法律禁止直系血親以及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結婚。血親主要指出於同一祖先,有血緣關係的親屬,即自然血親;也包括法律擬製的血親,即雖無血緣聯繫,但法律確認其與自然血親有同等的權利義務的親屬。【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