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或撤銷的婚姻
無效婚姻也稱婚姻無效,是指因不具備法定結婚實質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結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發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可撤銷的婚姻,是指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爲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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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結婚程序需要哪些手續
律師解析:1、由軍人向單位提交結婚申請表2、結婚申請經逐級審批同意後,政治部門向非軍人單位發調函審查3、非軍人單位審查情況返回部隊,經部隊審查合格後通知軍人單位4、向軍人單位遞交申請結婚表(男女各一張)5、男女雙方進行婚前檢查(必須進行),並向軍人單位提交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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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外地可以補辦嗎
律師解析:不可以,補辦結婚證,要到原來領證的地方,也就是原登記機關所在的區(縣)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機關提出申請補辦。補辦結婚證不同與結婚登記,結婚登記需要雙方共同到民政部門辦理手續,目的是要查明、覈實是否自願等相關情況,而補辦《結婚證》是婚姻關係已經存在,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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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遺失證明怎麼寫有效
律師解析:結婚證遺失證明按當地婚姻登記機關提供的模板書寫的有效。我國法律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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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結婚登記手續是如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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