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幾歲可以結婚?
一、新婚姻法幾歲可以結婚?
我國《民法典》已經正式生效,《婚姻法》已經廢止,相關規定按照《民法典》中的法律法規執行。
關於法定結婚年齡的規定沒有改變,即“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法定結婚年齡,是指法律規定的結婚的最低年齡。也就是說,男女雙方不到這個年齡就不能結婚,只有達到或高於這個年齡才能結婚,至於結婚的最高年齡,則無限制。確定的男二十二週歲、女二十週歲的法定結婚年齡,既考慮了男女青年的身心發育,又考慮了國家控制人口,城鄉羣衆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國國情的。
二、辦理結婚證的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三、辦理結婚證需要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四、結婚登記的具體程序
1、申請
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照片、所在單位或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的證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結婚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離過婚的申請再婚時,還應持離婚證件。在實行婚前健康檢查的地方,申請結婚的當事人,還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和單位證明必須認真審查,對當事人進行詢問,還可以作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鑑定,以便查明當事人是否符合結婚的條件。
3、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全面審查瞭解,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並向當事人說明理由。如果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因受單位或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機關經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也應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爲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也可以成爲女方家庭成員。
我國對於結婚領證的規定是很明確的,任何人達不到法定的年齡都是無法領到結婚證的。因此家必須按照法律要求,這樣的婚姻才能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護。婚姻關係的性質和特點,要求男女當事人必須達到適婚年齡,只有這樣,他們才能具備必要的生理和心理條件,才能在處理婚事時做出判斷,才能在婚後承擔對家庭、子女和社會應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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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婚手續應該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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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是禁止結婚的
律師解析:如下情況下是禁止結婚的: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即男早於二十二週歲,女早於二十週歲;2、雙方爲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3、一方或雙方具有合法有效,且尚存續的婚姻關係,又與他人登記結婚的;4、其他情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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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員怎樣辦理結婚登記
律師解析:服刑人員想要申請辦理結婚登記,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出具有效的身份證件。服刑人員無法出具身份證件的,可由監獄管理部門出具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服刑人員結婚登記的機關可以是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服刑監獄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