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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女方有精神病男方可離婚嗎

關於女方有精神病男方可離婚嗎

一、女方有精神病男方可離婚

一方精神病是可以離婚的。法律明確了幾種視爲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的,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夫妻一方如果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起出離婚,具體情況如下。

1、婚前隱瞞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

一方患有精神病,爲了能夠穩定婚姻達到婚姻的成立,向婚姻的另一方隱瞞了自己的病情,在結婚後,一方犯病,致使另一方知道了病情。犯病的一方經過多方尋醫問診,並且沒有得到控制,而且有可能更加嚴重。

2、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

一方婚前有患有精神病,婚姻的另一方也知道其患有精神病的,而且另一方明知道一方有精神病,還要和其登記結婚的。

3、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一方婚前沒有精神病史,而在結婚之後,突然得病。發病的一方經過多處診治,病情無法控制而且經醫院診斷其精神病再也無法治癒的。

二、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是什麼

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因此,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的第二種情形: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的第三種情形: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的第四種情形: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的第五種情形: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的第六種情形: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的第七種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

以上就是法院判決離婚的七種情形,符合上述七種情形,法院可以判決離婚。

如果在婚前就患有精神病,並且婚後在長久治療以後還是沒有辦法治預約,那麼法院是准予判決離婚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與精神病患者離婚只能會選擇訴訟的方式離婚,因爲精神病患者不具備完全民事責任能力,是沒有辦法協商一致離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