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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未領取結婚證想離婚彩禮怎麼算?

結婚未領取結婚證想離婚彩禮怎麼算?

一、結婚未領取結婚證想離婚彩禮怎麼算?

結婚未領取結婚證想離婚彩禮可以要求退還

1、已經登記結婚並同居生活的。這種情形下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

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的情況,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

3、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的,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員因生活、生產需要並實際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雙方患病花費、共同經營投資等。

在婚約存續期間,婚約當事人死亡的情況,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但是,在死亡前已經起訴的應予除外。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是指絕對生活困難,即該困難是實實在在的困難,是指靠自己的力量已經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該種情形也需以雙方離婚爲前提。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是指絕對生活困難,即該困難是實實在在的困難,是指靠自己的力量已經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該種情形也需以雙方離婚爲前提。

二、解決彩禮糾紛應注意的問題是什麼?

1、在確定彩禮是否返還上,以當事人是否已經締結婚姻關係爲主要的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係的,原則上收受彩禮一方應當返還彩禮;

2、雙方已經登記結婚的,只有在雙方確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已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且在雙方必須離婚的前提下,才支持當事人的返還請求;

3、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是指絕對生活困難,即該困難是實實在在的困難,是指靠自己的力量已經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該種情形也需以雙方離婚爲前提。

民法典》中關於彩禮的退是有非常明確規定的,比如說雙方當事人雖然說已經辦理了結婚登記的手續,但是根本就沒有在一起共同的生活,這種情況不能實現支付彩禮的目的,所以對於男方來說可以要求退還彩禮的。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確實是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也可以要求退還彩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