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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出軌妻子如何做可以多分財產

丈夫出軌妻子如何做可以多分財產

最近收到一位年輕人的諮詢:我爸是做生意的,每天大部分時間都在外面跑,要見各種客戶。

我一直覺得我爸很厲害、很辛苦,是家裏的頂樑柱。

聽我媽說,他們年輕時什麼都沒有,我媽爲了我爸的事業,甘願在家帶孩子,做家務。

爸媽婚後買了房子、車子,我和妹妹也都長大了。

我現在讀大三,我妹上初一,我們和母親感情很好。

本以爲我們會是幸福的一家,但沒想到,我爸出軌了!出軌對象是他一個助理,我爸不光給她買包包、項鍊,還花了不少錢買了輛進口車,更可恨的是,他一點悔改的意思都沒有,還說要把我們趕出去,把小三接過來住!現在,我媽除了她手上的現金什麼錢也沒有,如果離婚的話,我和妹妹肯定是跟她的。

信律師,我現在就想幫我媽多爭取點財產,減輕她的壓力,該怎麼辦?

一、首先要知道家裏的財產狀況在訴訟離婚中,法院會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作爲家庭主婦,我們首先要知道家裏的財產狀況,比如雙方名下有哪些房產,有沒有汽車等不動產,還要知道銀行卡號碼,存款有多少。

知道這些,根據《民法典》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我們才能分辨哪些是可以在訴訟中分割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在本案中,兩個人婚後一起買的房子、車子,一般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但如果能證明,這個房子是用你個人的婚前財產買的,登記你自己的名字,則屬於個人財產,不參與分割。

此外,男方做生意賺的錢,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以及婚後的家庭存款等,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並且根據《民法典》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由於丈夫是過錯方,法院會傾向於給女方多分財產。

二、要回男方給小三的財產

本案中,男方不光給小三買了貴重的包包、項鍊,還給小三買了一臺進口車,這些財物在離婚訴訟中可以要回嗎?當然!男方在婚內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比如把用存款買的車、房、貴重的首飾、包包等送給小三,在離婚訴訟中,妻子可以要求返還。

在證明男方出軌時,還要注意蒐集這些證據:微信、QQ等平臺的聊天記錄,電子郵件、短信記錄等。

婚外情被發現時,男方寫下的保證書、承諾書等;大額度的銀行流水,給小三的轉賬記錄等;錄音。

男方承認自己出軌的錄音,可以作爲證據提交法院;錄像和照片。

這類證據在蒐集過程中,注意不要侵犯其他人的隱私;還有像賓館的開房記錄等也可作爲證據使用。

三、男方轉移財產、僞造債務怎麼辦?

本案中,孩子的母親作爲家庭主婦,平時不參與到男方的經濟活動中,因此對男方的財務狀況缺乏清晰的認知。

男方極有可能藉此機會轉移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以分到更多財產,損害女方的財產利益。

但是不要怕,《民法典》規定,如果男方有轉移財產、僞造債務的行爲,在分割財產時,對男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根據這項規定,如果男方有轉移財產,僞造債務的行爲,有可能讓他“淨身出戶”。

對此,女方要注意:對房屋等不動產或者汽車這種需要所有權登記的財產,以及其他金額、價值大的財產,應將自己的名字寫入產權證書,或者簽署其他證明文件。

注意掌握對方開戶銀行以及資金賬號,收集對方的大額儲蓄信息、取款的憑條或信用卡刷卡記錄。

掌握家庭平時正常的生活開支及另一方資金的流向情況,以便進行必要的反駁或抗辯。

注意收集和保管購買財產的發票,預感到一方可能轉移隱匿財產時,可請他人來家列出財產清單並簽字,或請公證機關公證、請律師見證。

最好找專業的婚姻律師協助你,以提高訴訟的成功率,分到更多財產。

四、男方欠下的錢,女方也要一起還嗎?

根據《民法典》規定,夫妻在婚後欠下的錢,只有花在家庭的日常生活開支上,纔要一起承擔。

比如柴米油鹽、夫妻的醫療、孩子的教育、房貸,車貸等。

而以下這些債務,由於沒有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上,只需要單方去還: 夫妻一方在婚前欠下的錢妻子不知情,丈夫擅自借錢辦廠子,收入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夫妻將本來應該一起還的錢,約定由一方還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夫妻一方盜竊搶劫、違法犯罪所負的債務我們要注意分辨哪些是男方的個人債務,以免在離婚訴訟中,減少能夠分得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