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債務是否應共同承擔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爲債務,即必須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爲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爲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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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債務婚後是否共同承擔
通俗來講,夫妻之間婚前欠款,婚後應當償還,不因形成夫妻關係而直接混同。夫妻雙方在婚前產生的債權債關係,並不因爲雙方形成婚姻關係而終止,在現實生活中,每個人在結婚之前都會有個人的私生活在這中間還包括了各自的債務,由於債務是在這之前就已經形成的,所以在婚後是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婚前欠的債屬於個人,不屬於雙方共同債務。婚後債務,而且必須用於共同生活,才屬於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爲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婚前所負的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債務人配偶應在接受財物或享受利益的範圍內承擔責任,對於贈與或婚內約定等接受財物或受益的債務人配偶在清償債務後,有權利向債務人追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爲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爲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爲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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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住房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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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婚姻之訴的規定有什麼
律師解析:無效婚姻之訴的相關規定有:1、當事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時法定的無效情形已經消失的,法院不予支持;2、無效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3、婚姻無效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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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婚前債務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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