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錢是男方父母給還是男方個人
一、彩禮錢是男方父母給還是男方個人?
彩禮錢是男方個人支付;所謂彩禮,一般是指男方給女方家庭一定數額的財產,約定男女雙方將來結婚的訂婚禮物,是民間通行的的男方對女方家庭撫育女方成長而給予的一種報答或者補償。因此,彩禮一般具備以下幾個特點:
(1)該地有給付彩禮的習俗,婚前給付一般與締結婚姻有關。
(2)從給付金錢的數額或者實物的價值上進行考量,彩禮一般爲數額較大的金錢或者價值較高的實物。
(3)這種彩禮的給付,都是非自願的,往往迫於當地行情及社會壓力而不得不給。
(4)彩禮給付、接受的主體往往不侷限於男女雙方本人,給付方包括男方及其父母兄姐,接受方同樣包括女方及其父母等近親屬。
(5)彩禮主要歸女方孃家。彩禮在現實生活中,往往是付給女方的孃家了,真正用於其結婚置辦各種物品的反倒很少
二、彩禮返還的條件有哪些?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2、3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此條件的規定,標誌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釋的形式對於彩禮糾紛問題如何處理作出明確規定。
三、女方不退還彩禮的條件有哪些?
1、一方請求返還彩禮的,不予支持。另外對該條中的“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的情形,應做限制性的解釋。該情形是指給付彩禮的一方婚前舉債給付、婚後無經濟來源償還債務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財產給付、婚後無固定經濟來源、依靠自己的力量無法維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確定“生活困難”需根據給付彩禮的數額、給付人的生活來源、當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考慮,目前可參照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合理確定。
2、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情形,但是已經共同生活兩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一般不予支持。又分爲三種情況:
(1)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兩年以上。
(2)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雖不滿兩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
3、司法實踐中如何掌握第三種情況作以下幾點說明:
(1)首先要求“確已”用於共同生活。這就要求接受彩禮的一方,要提供確實充分的證據加以證實,避免依此爲藉口拒絕返還彩禮。
(2)其次女方在“結婚”前購買的嫁妝,雙方共同使用,不能視爲用於共同生活。
(3)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員因生活、生產需要並實際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雙方患病花費、共同經營投資等。
4、在婚約存續期間,因婚約當事人死亡,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不予支持。但在死亡前已經起訴的除外。
綜合上面所說的,彩禮錢是由男方給女方,不管是男方父母給還是男方個人給都是可以的,只要女方獲得彩禮就需要與女方建立起婚姻的關係,如果不履行自己的義務,那麼這筆彩禮錢男方是有權利讓女方退還的,這都是有法律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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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男方要求退還彩禮女方應該給嗎
律師解析: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屬於以下情形之一的,那麼是可以返還彩禮的: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爲。禁止借婚姻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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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彩禮收條能起訴嗎?
律師解答:能。律師解析:可以起訴。只要符合了退回彩禮的條件,那麼離婚後彩禮可以追回。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只要有證據表明存在以下情形的,應當返還彩禮:(一)如果男女雙方還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男方因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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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條件下要求返還彩禮
律師解析:1、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2、男方在婚前支付給女方的彩禮,通常視爲對女方的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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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悔婚拒絕退彩禮怎樣辦
律師解析:女方在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之前悔婚的,男方可以請求返還彩禮。在此情況下,如果女方拒絕退彩禮,可以去法院起訴。辦理了結婚登記但是沒有共同生活的,離婚後也可以請求返還彩禮。結婚是指配偶雙方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確立配偶關係的民事法律行爲,並承擔由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