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房子如何平分?
許多夫妻在離婚之時會由於財產分割的問題引發爭議,而所有財產中,房產由於其作爲不動產的特殊性質,在分割時無法通過直觀判斷進行分割。我們知道,如果房產爲夫妻共同財產,雙方是可以進行平分的。那麼,夫妻離婚房子如何平分?一起通過以下文章來了解一下吧。
一、夫妻離婚房子如何平分?
婚姻存續期間居住的房屋屬於一方所有,另一方以離婚後無房居住爲由,要求暫住的,依法律規定是可以的,但一般不超過兩年。
無房一方租房居住經濟上確有困難的,享有房屋產權的一方可給予一次性經濟幫助。 根據《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夫妻雙方離婚時對共有的房屋的分割應按照如下辦法進行:
1、離婚時,夫妻的共有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並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
2、夫妻共有的房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具體處理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也可以有所差別。
3、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女方或無過錯方等原則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應於給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4、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居住的房屋屬於一方所有,另一方以離婚無居住地爲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給予暫住,但一般不超過2年。
二、房子怎麼區分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
1、以購房合同爲準簽訂日在結婚證之前就算婚前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第10條指示:“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2、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爲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3、《婚姻法》第39條第1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房產證加名按贈予處理,具體程序各地都不一致,請諮詢當地房管局和稅務局。
在對房產進行分割的過程中,夫妻雙方一般會將房產過戶到其中一方名下,獲得房子產權的一方根據房屋價值的一半對另一方作出補償。實踐中,房子屬於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的判斷不能單憑房產證上的名字,應根據由誰出資購買,婚前還是婚後購買等綜合因素作出判斷。
-
兒子兒媳離婚,父母可以起訴要回購房款嗎?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贈與人在財產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贈與若附義務的,受贈人應按約定履行義務。通常來講,父母爲了讓子女順利成家所贈與的購房款,在贈與完成後一般是不能要求返還的。但是淮北一母親因兒子兒媳離婚...
-
離婚保險財產分割是怎樣進行的?
離婚的保險財產分割,就要看這些保險是屬於哪種類型的保險,不同類型的保險它有不同的分割方式:1、人身保險,關鍵在於“更正受益人”如果是一方或雙方爲投保人並以自己、對方或雙方爲受益人的人身保險合同的情況,可視爲是對受益人的一種贈與,但受益人對於該項權利只是...
-
一方出軌怎麼分割離婚財產
一、出軌怎麼分割離婚財產根據上文所說,首先確定丈夫的出軌行爲是不是屬於法律規定的照顧無過錯方中的過錯行爲。如果不是,那麼在財產分割上,則與普通的離婚財產分割沒有很大區別。如果是過錯責任中的重婚、與他人同居兩種行爲的,則在財產分割時,法院會考慮出軌一方...
-
以夫妻名義同居所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戀愛期間的男女通常在結婚之前會同居一段時間,在以夫妻名義同居的這一段時間取得的財產雙方就會以爲是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在這時候就需要確定什麼爲夫妻共同財產。要判定爲夫妻共同財產,要滿足一下的幾個條件:1、明確財產主體夫妻共同財產,就是具有夫妻關係的雙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