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怎樣認定?
一、一方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怎樣認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十七條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二款關於“夫或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的規定,應當理解爲:
(一)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爲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爲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我國《民法典》規定,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處理即是處分權。在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徵得全體共有人的同意。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處分共同財產的屬於無效民事行爲。
但是夫妻在出賣共同共有財產時,應當相互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但是,在實踐中,夫妻雙方在處理日常事務時,應當互爲代理(即代理人的行爲直接視爲被代理人的行爲,法律後果直接歸屬於被代理人。因此,在夫妻一方對共同財產進行處分時,相對人有理由認爲該處分行爲是夫妻共同行爲,也就是夫妻一方直接代表另一個方實施的處分行爲,從而處分行爲無論另一方實際上是否同意,均無需返還,都應當有效。
二、一方擅自處分共同財產有什麼責任
對夫妻共同財產,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侵害了對方的財產處分權。《共同共有人對共同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在共同共有關係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分處共有財產的,一般應認定無效。對其他共有人的損失,由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人賠償。
另外,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擅自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其實是對另一方處分權的一種侵犯。在一般情況下,這樣的行爲會被認定爲無效。不過也可以看做是對方在變賣夫妻共同財產,按照有關規定,此時需要對共有人造成的損失作出相應的賠償。而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的時候,也可以對變賣夫妻共同財產的一方少分或不分財產。
-
房屋贈與給未成年孩子,可以撤回贈與嗎?
贈與財產的現象很常見,尤其是在親人之間尤甚。並且很多都是發生在父輩和子輩之間。雖然說將房屋贈給未成年人十分少見,不過也不是沒有,比如,父母會將房子贈與給未成年的孩子,而爺爺奶奶也會出於愛或者其它的原因將房子贈與給自己的孫子或是孫女。既然有贈與那麼肯定...
-
在我國沒離婚房子可以過戶嗎
真正的婚姻生活是細水長流的過日子,現在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會認爲既然已經選擇了結婚,那麼婚後物質和其他方面沒有必要太過於斤斤計較的,因爲有很多的人就希望房產證上面只寫上自己一個人的名字,但是考慮到是屬於正常的婚姻關係,所以比較擔心在我國沒離婚房子可以過戶...
-
婚後取得的股權但實際還沒有出資要分割嗎
婚後取得的股權但實際還沒有出資要分割嗎結論:股份作爲一種財產形式,股東是否已經實繳註冊資本對股東參與決策、分紅,轉讓、質押股權等權利沒有實質性影響,實際並未繳納出資額,僅僅是認繳,不屬於財產的抗辯,且是否實際出資也不影響案件的實體處理。如果在離婚時沒有涉...
-
離婚屬於私有財產的有哪些
一、離婚屬於私有財產的有哪些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並結合審判實踐,夫妻個人財產的範圍應當包括以下五個方面的內容:1.一方的婚前財產婚前財產是指一方結婚以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具體來說一是各種收入,例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