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未進行的財產分割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爲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離婚時如何進行財產分割
1、夫妻雙方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該約定必須是夫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公平合理不違反法律的規定,而且具備法定的形式)。
2、如沒有約定按照以下方式分割:
(1)婚前財產均歸各人所有,所有婚前財產不因夫妻關係的存續而發生轉變(夫妻另有約定的除外)。
(2)婚後財產由夫妻協商,協商不成,原則上夫妻各有一半。但須優先照顧子女和女方的利益。
(3)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存續其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情況下,如一方因爲撫育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義務較多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要求補償,另一方也應當予以補償。
(4)夫妻雙方分割共同財產中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時,協商不成或者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
(5)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①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過半數股東同意、其他股東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爲該公司股東;
②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後,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也不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爲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爲該公司股東。
結婚之後,雙方對財產問題沒有明確約定的就都是按照夫妻共有財產對待的,如果實在不放心的話,也可以在這些不動產上就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可是,當初並不能以結婚爲目的的在不情願的情況下去簽訂一份所謂的財產處置協議,如果這樣的話,婚姻法當中規定的也是先尊重雙方的書面約定的。
-
口頭贈與房屋有效嗎?
父母贈與房屋給子女的情況十分常見,通常雙方會直接在口頭上說明贈與的情況,沒必要簽訂合同。但是如果父母和子女雙方或是和另外的兄弟姐妹出現了矛盾,就會對之前口頭存在的合同產生糾紛。那麼這時沒有具體書面合同的贈與關係是否有效呢?根據法律的規定,合同不僅僅是...
-
彩禮給多少合適,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照社會約定成俗的慣例,男方家庭會向女方家庭贈送一定的彩禮,每個地方的彩禮風俗都是不一樣的。然而中國很多地方的彩禮要求都十分高,導致許多人都出現攀比心理,令到許多男性朋友都感嘆連婚都結不起了。那麼現在彩禮錢一般給多少呢?彩禮算夫妻共同財產嗎?男方後悔能...
-
夫妻雙方婚前財產離婚後怎麼分?
一、夫妻雙方婚前財產離婚後怎麼分?在實踐中,婚前財產分割主要有以下情況: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但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2、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爲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遵...
-
強制離婚會少分財產嗎?
一、強制離婚會少分財產嗎?不會的,《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