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兩處房產會如何分配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條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
離婚需要財產怎麼分割?
一、離婚需要財產怎麼分割法定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可以按照雙方意願進行分割,若是無法協議分割,則法院會依照照顧孩子、女方權益和無過錯方的原則進行判決。二、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包括什麼1、工資、獎金。工資”是指按照國家統計在職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
-
近親結婚離婚分財產規定是什麼?
一、近親結婚離婚分財產規定是什麼?近親結婚離婚分財產規定是按照雙方當事人協商來進行確定,如果協商不成的話,就是按照同居共同財產來決定。近親結婚的婚姻無效,無效婚姻按同居處理,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
-
沒有簽訂贈與合同,贈與成立嗎?
生活中,親人朋友之間贈送禮物是很常見的事情,小到小小的玩偶之類的小禮品,大到手機、貴重首飾甚至是房子和車子。很多時候這種贈與是不會簽訂贈與合同的,只要雙方一個贈與一個接受就可以。不過一旦雙方的關係破裂這些贈送的禮物就會成爲雙方糾紛的根源,這時候很多人...
-
想把房子過戶給子女,又擔心自己被趕出來怎麼辦?
最近接到一個諮詢,是位姓張的老人。她在老伴去世後一直獨自生活。近年來,日感年邁,經常考慮養老的問題。她說一方面想把現在居住的房子過戶給子女,讓子女安心照顧她的生老病死。但另一方面又害怕子女在房屋過戶後對她不孝順,把她趕出去,無依無靠。這是許多老人都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