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行政處罰辦法第78條是如何規定的?
一、環境行政處罰辦法第78條是如何規定的?
1、較大數額罰款的界定是《環境行政處罰辦法》第78條規定的內容,具體規定如下:
《環境行政處罰辦法》第七十八條 本辦法第四十八條所稱“較大數額”罰款和沒收,對公民是指人民幣(或者等值物品價值)5000元以上、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是指人民幣(或者等值物品價值)50000元以上。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對“較大數額”罰款和沒收的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較大數額的罰款處罰可以提出聽證請求
《環境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八條 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關事實、理由、依據和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申辯權利。在作出暫扣或吊銷許可證、較大數額的罰款和沒收等重大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二、聽證的適用範圍
《環境行政處罰聽證程序規定》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申請聽證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組織聽證:
(一)擬對法人、其他組織、個體工商戶處以人民幣50000元以上或者對公民處以人民幣5000元以上罰款的;
(二)擬對法人、其他組織、個體工商戶處以人民幣(或者等值物品價值)50000元以上或者對公民處以人民幣(或者等值物品價值)5000元以上的沒收違法所得或者沒收非法財物的;
(三)擬處以暫扣、吊銷許可證或者其他具有許可性質的證件的;
(四)擬責令停產停業的;
(五)擬責令停業、關閉的。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作出行政命令之前,可以告知當事人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申請聽證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組織聽證:
(一)擬責令停止建設的;
(二)擬責令停止生產或使用的;
(三)擬責令限期治理的。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有權立案處理環境污染處罰案件,但是若立案後、經過審查欲作出的處罰是責令支付罰款,且被罰者是公民、罰款的數額不低於五千元,那麼被罰者有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提出聽證請求的權利。
-
環境行政處罰與民事賠償的競合有什麼區別
一、環境行政處罰與民事賠償的競合有什麼區別區別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不同的法律關係。前者存在於行政法律關係中,後者存在於民事法律關係中。2、歸責原則不同。行政賠償責任的規則原則是違法責任原則強調的是行政違法行爲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而民事...
-
環境行政處罰追訴期限是怎麼規定的
一、環境行政處罰追訴期限是怎麼規定的?環境行政處罰追訴期限是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違法行爲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爲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爲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爲...
-
環境保護行政處罰的十個基本原則是什麼?
1、處罰法定原則《行政處罰法》第三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爲,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並由行政機關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實施。沒有法定依據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實施行政處罰的主體是法定...
-
環境行政處罰強制執行申請的流程是怎樣的?
一、環境行政處罰強制執行申請的流程是怎樣的?(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後,當事人既不申請複議,又不向人民法院起訴,而逾期又未自動履行的,經局長批准委託環境監察支隊以環保局名義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二)向法院提交《行政處罰強制執行申請書》,辦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