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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詐騙立案標準是什麼

金融詐騙犯罪當中具體包括有合同詐騙罪、貸款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等等,其中針對具體的罪名,其實法律方面規定的立案標準是不一樣的,這點還請大家多注意。那大家知道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如何規定的嗎?本站小編提供合同詐騙最新立案標準的內容,幫助你進行具體瞭解。

合同詐騙立案標準是什麼

一、合同詐騙罪的量刑標準

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爲。隨着中國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利用簽訂合同詐騙錢財的案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勢,不僅侵犯了他人財產權,擾亂了市場秩序,而且與經濟糾紛極難區分與識別,因而成爲司法實踐中的一個熱點問題。

本罪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即國家對經濟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本罪的對象是公私財物。

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爲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以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爲。

本罪的主體,個人或單位均可構成。犯本罪的個人是一般主體,犯本罪的單位是任何單位。

本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對方當事人財物的目的。

二、合同詐騙最新立案標準是什麼

刑法第22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以僞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本罪既可以由個人實施,也可以由單位實施,因此,只要單位或者個人進行合同詐騙,騙取的財物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就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單位或者個人的刑事責任。

立案標準的第1種情形,“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以上”,應當立案追究。這主要是指個人實施刑法第224條規定的合同詐騙的五種情形之一,詐騙他人財物累計數額達到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

立案標準的第2種情形,“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元至20萬元以上的”,應當立案追究。

一般來說,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出現詐騙的情況,同時達到了法律規定的立案標準的,那麼纔有可能被認定爲合同詐騙罪,否則可能會按照一般的詐騙犯罪來進行處理。而在看完了上文關於合同詐騙最新立案標準的內容之後,大家應該也知道,此時自然人犯此罪的立案標準其實與單位犯此罪的立案標準是不同的。

標籤:立案 合同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