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欠錢不還怎麼辦還沒合同?
一、老闆欠錢不還怎麼辦還沒合同?
沒合同的情況下,老闆欠錢不還也是可以起訴的, 應當提交轉賬記錄或者相關錄音文件來進行證明處理,比如人證、聊天記錄、轉賬憑證或電話錄音等,證據越充足,案件贏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就越大。因此沒欠條也並非立不了案拿不回欠條。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訴訟費先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待案件審結後根據案件情況再確定訴訟費的承擔問題。如果是被告敗訴,就由被告承擔全部訴訟費;如果是雙方各有勝負,訴訟費由雙方分擔或是由法院確定如何分擔。
二、老闆欠薪的認定是什麼?
老析欠薪不發涉及到惡意欠薪,可能會觸犯的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達到以下三個條件,老闆完全有可能會去坐牢:
1、逃匿、轉移財產,故意欠薪
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1)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包括隱匿財產、惡意清償、虛構債務、虛假破產、虛假倒閉,隱匿、銷燬或者篡改賬目、職工名冊、工資支付記錄、考勤記錄等與勞動報酬相關的材料,負責人“跑路”的。
(2)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2、欠薪的數額較大
(1)對1名勞動者,不支付報酬3個月以上 5000元至20000元以上;
(2)對10名以上勞動者,不支付報酬總共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
3、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拒絕不支付
這裏的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包括:
(1)員工已經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勞動監察大隊已向用人單位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
(2)勞動者已經申請勞動仲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已向用人單位送達《勞動爭議仲裁決定書》,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勞動仲裁不論是否提起勞動爭議訴訟程序,均構成。
(3)勞動者已經提起勞動爭議訴訟程序,法院向用人單位送達了《民事判決書》,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
(4)勞動者已經向法院申請了支付令,法院向用人單位送達了支付令,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
對於老闆欠錢不還的情況,應當結合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認定,特別是對於欠錢的原因要進行明確,如果是屬於民事借貸關係的糾紛,一般不涉及到刑事責任的,但涉及上述違法的情況,是需要按照法律來進行判決處理的。若欠的是工資,那麼在要求老闆還錢之前,需要詢問爲什麼不按期發放工資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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