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哪些類型,合同中一般包括哪些條款
很明顯《民法典》主要是對我國各類合同進行調整的一部分法律,其中比較常見的合同就是勞動合同、租賃合同、買賣合同等等,當然除此之外還有什麼購銷合同、合作合同等等。可以說合同的類型是很多的,那究竟合同有哪些類型呢?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爲你解答疑惑吧。
一、合同有哪些類型
雖然法律並沒有對合同分類作出明確規定,但按照比較通行的說法,合同主要可以分爲以下幾類:
第一,雙務合同和單務合同。根據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的分擔方式,可把合同分爲雙務合同與單務合同。雙務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相互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合同。如買賣、互易、租賃、承攬、運送、保險等合同爲雙務合同。單務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只享有權利,另一方只承擔義務的合同。如贈與、借用合同就是單務合同。
第二,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根據當事人取得權利是否以償付爲代價,可以將合同分爲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有償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權利而不償付任何代價的合同。有些合同只能是有償的,如買賣、互易、租賃等合同;有些合同只能是無償的,如贈與等合同;有些合同既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由當事人協商確定,如委託、保管等合同。雙務合同都是有償合同,單務合同原則上爲無償合同,但有的單務合同也可爲有償合同,如有息貸款合同。
第三,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根據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標的物爲要件,可將合同分爲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諾成合同,又叫不要物合同,是指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實踐合同,又稱要物合同,是指除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還須交付標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
第四,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根據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將合同分爲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須具備一定的形式和手續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須具備一定形式和手續的合同。
第五,爲訂約當事人利益的合同與爲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根據訂立的合同是爲誰的利益,可將合同分爲爲訂約當事人利益的合同與爲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爲訂約當事人利益的合同,是指僅訂約當事人享有合同權利和直接取得利益的合同。爲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指訂約的一方當事人不是爲了自己,而是爲第三人設定權利,使其獲得利益的合同。在這種合同中,第三人既不是締約人,也不通過代理人蔘加訂立合同,但可以直接享有合同的某些權利,可直接基於合同取得利益。如爲第三人利益訂立的保險合同。
第六,主合同與從合同。根據合同間是否有主從關係,可將合同分爲主合同與從合同。主合同,是指不依賴其它合同而能夠獨立存在的合同。從合同,是指須以其它合同的存在爲前提而存在的合同。
第七,本合同與預約合同。根據訂立合同是否有事先約定的關係,可將合同分爲本合同與預約合同。預約合同,是指當事人約定將來訂立一定合同的合同。本合同,就是指將來應訂立的合同。
第九,定式合同。定式合同,又稱定型化合同、標準合同,是指合同條款由當事人一方預先擬定,對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亦即一方當事人要麼整體上接受合同條件,要麼不訂立合同。
二、合同中一般包括哪些條款?
除由法律、法規直接規定外,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是通過合同條款來確定的。因此,《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如果當事人是自然人,其住所就是其戶籍所在地的居住地;自然人的經常居住地與住所不一致的,其經常居住地視爲住所。如果當事人是法人,其住所是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如果法人有兩個以上的辦事機構,即應區分何者爲主要辦事機構,主要辦事機構之外的辦事機構爲次要辦事機構,而以該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爲法人的住所。
(2)標的。標的是合同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標的是一切合同必須具備的主要條款。合同中應清楚地寫明標的的名稱,以使其特定化。特別是作爲標的的同一種物品會因產地的差異和質量的不同而存在差別時,更是需要詳細說明標的的具體情況。例如,白棉布有原色布與漂白布之分,因此如果購買白棉布,就必須說明是購買原色布,還是漂白布。
(3)數量。合同雙方當事人應選擇共同接受的計量單位和計量方法,並允許規定合理的磅差和尾差。
(4)質量。標的的質量主要包括5個方面:第一,標的物的物理和化學成份;第二,標的物的規格,通常是用度、量、衡來確定的質量特性;第三,標的物性能,如強度、硬度、彈性、抗腐蝕性、耐水性、耐熱性、傳導性和牢固性等;第四,標的物的款式,例如標的物的色澤、圖案、式樣等;第五,標的物的感覺要素,例如標的物的味道、新鮮度等。
(5)價款或者報酬。價款是購買標的物所應支付的代價,報酬是獲得服務應當支付的代價,這兩項作爲合同的主要條款應予以明確規定。在大宗買賣或對外貿易中,合同價款還應對運費、保險費、裝卸費、保管費和報關費作出規定。
(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當事人可以就履行期限是即時履行、定時履行、分期履行作出規定。當事人應對履行地點是在出賣人所在地,還是買受人所在地;以及履行方式是一次交付,還是分批交付,是空運、水運還是陸運應作出明確規定。
(7)違約責任。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致損的賠償方法以及賠償範圍等。
(8)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約定在雙方協商不成的情況下,是仲裁解決、還是訴訟解決買賣糾紛。當事人還可以約定解決糾紛的仲裁機構或訴訟法院。
另外,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條的規定,買賣合同的內容除依照上述規定以外,還可以包括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本站小編就爲大家介紹到此。按照不同的標準進行劃分,其實可以將合同劃分爲不同的類型,就包括雙務合同與單務合同、主合同與從合同、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當事人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來簽訂恰當的合同,這樣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護自身的合法利益。
-
五種無效合同具體是指哪些?
律師解析:合同無效的五種情形的分別是:1、無民事行爲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無效。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和八週歲以上不能辨認自己行爲的未成年人,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爲。不能辨認自己行爲的成年人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
-
無權代理人訂立的買賣合同該咋處理
律師解析:無權代理人訂立的買賣合同如何處理:無權代理是指行爲人無代理權而以他人名義做出法律行爲。合同一方當事人無權代理而與對方簽訂的合同爲無權代理合同,這類合同爲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經過被代理人追認,合同才發生效力。被代理人對無權代理的合同拒絕追認的,合...
-
合同成立生效的條件有哪些
律師解析:合同成立的條件有:1、存在訂立合同的雙方或者多方當事人;2、當事人達成合意;3、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應當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生效的條件有:1、合同依法成立;2、依法辦理批准、備案等手續;3、滿足當事人約定的生效條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
-
車輛掛靠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律師解析:車輛掛靠合同只要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就是有效的。司法實踐中各地法院對機動車輛掛靠經營合同一般是作爲有效合同來審理和判決的。關於合同生效的要件是指下列要件:1.訂立協議的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民事行爲能力是指民事主體以自己的行爲設定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