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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設違約金會有什麼後果?

一、合同不設違約金會有什麼後果?

合同不設違約金會有什麼後果?

合同不設違約金是可以的。一般來說,在買賣合同裏面,都會寫上違約責任條款,如果一方發生違約,有違約金的,按照雙方約定的違約金賠償,沒有寫清的,可以按照實際違約產生的損失協商賠償事項。按照規定,違約金的比例不能過高,原則上不超過合同金額的百分之三十。

合同一旦訂立,就應該對其中的條款實行進行履行。如果對其爲履行應盡的合同義務的,就可能會造成違約的情況。違約可以按照規定支付一定的違約金。沒寫違約的則按實際損失賠償,以實際損失爲限,無損失則不用賠。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徵,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爲前提。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未作一般性規定(僅規定格式合同的免責條款)。值得注意的是:免責條款必須在合同中明示做出,並且其構成合同的組成部分是合同有效的前提之一。免責條款不能排除當事人的基本義務,也不能排除故意或重大過失的責任,免責條款必須不得違背法律規定和社會公益,也就是不能違背公序良俗,以免造成對相對人的不利。

二、合同違約的救濟手段有哪些?

1、司法救濟

一方當事人違約,對方可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此種措施,對於明示毀約易於操作;但對於默示毀約,守約方須掌握對方預期違約的確切的證據後方可訴諸法律,否則,將因證據不力反而於己不利。

2、等待履行

當一方預期違約,對方可堅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對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靜觀對方的態度是否有所變化,然後決定是否採取相應措施。對於明示毀約,守約方應明確要求對方撤回毀約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對方履行,以免擴大損失。對於默示毀約,守約方一時無確切證據證實對方毀約,可等待對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對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實際違約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違約責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請求賠償損失。

針對於違約金,雙方最好還是在簽署合同之前就確定好。如果雙方等到有一方進行違約之後再確定違約金的話,那麼很有可能會得不到相應的賠償。並且對於違約金的相關協商也會很難達成一致,只有在簽署合同之前,進行確定,產生法律效力才能夠最終獲得相關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