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期間等同於債務履行期間視爲未約定保證期間嗎?
我們會看到很多擔保合同中約定的擔保期限是早於或是和債務的履行期限一樣,而有些也會約定只有在債務人還本付息之後才能終止擔保人的擔保責任。對於上述的問題很多人都覺得沒有什麼問題,認爲只要是雙方達成一致的意見就可以,在履行合約的時候雙方只要不違反合約中的規定就沒有什麼問題。但是事實上卻有很大的問題,因爲合約問題癮大糾紛是很常見的,很多人最終也只能通過訴訟來解決。
如果合約中約定的擔保時間和還款期限一致甚至是早於還款期限的話視爲沒有約定擔保時間,也就是約定根本就不會產生法律效力,這時候即便是有約定也按照無約定來處理。
很多人在做擔保人的時候都約定很短的保證期甚至在還款日期之前,擔保人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爲了自己能夠早點的免除擔保責任。比如甲借乙的錢讓丙做擔保人,約定的還款時間是六個月,而約定丙的擔保時間也是六個月,顯然這就是擔保時間等於還款時間。但是我國的相關法律中明確規定:如果擔保時間等於履行債務的時間甚至是遭遇履行債務的時間,就視爲沒有約定擔保之間,這時候擔保時間就按照法律的規定來確定:債務履行期滿六個月之內,擔保人仍舊要承擔擔保責任,除非債務人按照約定的時間還款。
所以,即便是雙方約定了保證時間,也會因爲違法而無效,這時候就要按照法律規定從債務逾期之日算起六個月之內,擔保人仍舊需要承擔擔保責任。從這裏就可以看出,如果這樣約定的話,不僅不會縮短擔保時間相反還會延長。
還要注意的是如果合約中有知道債務人還本付息之後擔保人才能免除擔保責任,這種條款也是不可行的,因爲在我國的法律中有上述的類似內容的話,就視爲約定不明確,保證期就是債務逾期之日算起的兩年之內。
還拿上述的例子來說:如果雙方約定的是如果一年半年之後甲沒有還款的話,直到甲還本付息之後,丙才能免除擔保責任,這時候也視爲雙方沒有約定,擔保時間就是從逾期之日算起的兩年。如 果乙在兩年之內都沒有提出要求丙履行合約的話,丙就不需要再承擔擔保責任。
所以在簽訂合約的時候最好不要有上述類似的條款以免在履行合約的時候引發糾紛。如果因爲不確定怎麼訂立合同而有這樣的條款的話,並且因此引發糾紛,這時候建議及時通過協商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話,就要通過訴訟來解決,這時候建議找專業的律師介入,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
對方違約時能要求既支付違約金又雙倍返還定金嗎?
簽訂合同的時候一般當事人雙方都會關於違約要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做出什麼樣的賠償進行約定,這能夠有效地保證雙方當事人的利益。而有些合同中會規定繳納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有違約行爲的話,是需要雙倍返還定金的,不過另一方不能既要求違約方承擔雙倍的定金又要求...
-
定製家居不按合同履行怎麼樣辦
律師解析:定製家居不按合同履行,守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如下:1、實際履行。一方當事人違約,另一方當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請求法院判決其履行合同規定的特定義務,而不允許其以金錢或其它方法代替履行。2、採取補救措施。採取補救措施,是...
-
怎樣判斷借款合同違約金過高
律師解析:違約金賠償標準是: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一方違約時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需要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爲基礎,不能過分高於或過分低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
-
拒絕履行合同是否是根本違約
律師解析:拒絕履行合同算根本違約。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